花都垃圾焚烧厂选址赤坭镇十八岭 毗邻水库

09.09.2015  09:03
花都垃圾焚烧厂选址赤坭镇十八岭 毗邻水库 - 新浪广东
来源: n.sinaimg.cn

  ■新快报记者 周 雯

  通讯员 穗规宣

  包括该焚烧厂在内的整个花都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占地约55.72万平方米

  花都垃圾焚烧厂经历“一波三折”,在近日的广州市规委会会议上,最新选址赤坭镇十八岭获得审议通过。规划方案显示,花都垃圾焚烧厂最终选址落在区内西北侧的赤坭镇,包括该焚烧厂在内的整个花都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占地约55.72万平方米。

  [规划]

  一波三折后

  确定最终选址

  自2009年开始启动以来,花都的垃圾焚烧厂选址经历三次变更。最开始选址狮岭镇汾水林场,之后选址前进村,均因反对声强烈而被否定,而今选址再度调整为赤坭镇十八岭鲤塘村小水库旁。

  根据规划,花都区的循环经济产业园占地55.72万平方米。从地理区位来看,赤坭镇位于花都的西北部,距中心城区35公里,距新华镇13公里,北面是清远市,西南面是佛山三水区。

  选址现状是桉树林,选址的用地性质主要是耕地和林地,加起来约55.72万平方米,这些非建设用地必须要调整土地性质才能进行建设。根据规划报告,去年11月广州市发改委批复同意热电厂项目,并且纳入2015年省重点建设前期预备项目。预计项目将于2015年年底前动工,2017年完工。

  根据设计方案,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分为四个功能区,即固体资源热能利用区、固体资源生物能利用区、管理服务区以及中心景区。其中,固体资源热能利用区包括禽畜实体卫生处理厂、广州市第五热电厂、市政污泥处理厂,而固体资源生物能利用区则包括餐厨垃圾综合处理厂和粪便粪渣综合处理厂。

  根据总平面方案,规划以第五资源热力电厂为基础和核心,外圈布局其他各类垃圾处理厂和相应的循环产业基地,西部布置园区管理中心、生活服务中心和环保科教中心,利用中心景区与其他各区隔离。

  [讨论]

  焦点一:征收留用地如何补偿?

  这次涉及花都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的用地面积约为55.72万平方米,按照广州多年的征地惯例,农村土地被政府征去之后,村集体一般会获得一定比例(比如10%左右)的留用地返还,留给村作为发展经济用地。

  不过,规划报告解释,由于项目地处花都区以西的远郊地带,人口稀少、基础设施不足等特殊情况不适宜按常规征用生态用地落实留用地方式维持村经济发展。

  所以,这次留用地指标将以折算货币补偿的方式进行补偿,顾及可持续发展,具体采取每处理一吨垃圾补贴村经济一定金额的方式实施,也就是说,花都循环经济产业园运转以后,每处理一吨垃圾,鲤塘村都会获得具体的经济补贴。

  焦点二:建在水库旁是否适宜?

  花都垃圾焚烧厂项目的《环评报告》中提到,这次规划的部分设施,其中包括部分垃圾运转站等具体选址没有最终确定,在选址的时候,为了符合环境保护相关规定的要求,垃圾转运站禁止选址在陆域生态严格控制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大气环境功能一类区以及城市主体功能区划中的禁建区。

  然而花都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的规划修改方案,选址毗邻水库,讨论时多名专家认为,水库的功能和垃圾焚烧厂的功能是矛盾的,二者只能择其一。有委员认为,去掉水库会涉及农民农业灌溉的问题,而保留它将受到该项目多大污染,必须提前解决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