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电白:五项措施提升执法公信力

15.10.2014  12:30

  近来,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检察院以人财物整合为契机,紧紧围绕“争创全国一流先进基层检察院”的奋斗目标,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着力建设纪律、业务过硬的检察队伍,从而全面提升电白检察执法公信力。

  一、抓制度,强化办案监督制约。建立层层审查机制,加强事前监督,规定对侦监部门拟作不捕处理的案件、公诉部门拟作不诉处理的案件、自侦部门拟变更强制措施的案件,需层报至检察长审批,切实加强内部流程控制和审批监督。建立督察联动机制,由纪检监察部门会同案件管理部门加强对执法办案工作的同步监督检查,全面推行案件集中管理机制,实行执法办案全程网上监督,对在案件办理中发现的违反程序和办案制度的行为,及时启动“问责机制”纠偏纠错。建立综合评查机制,加强事后监督,实行案件质量定期检查与不定期评查相结合,采取集中检查、随机抽取和案发单位回访等方式,对办结案件的认定事实、审查证据、法律适用、法律文书、办案程序、执法行为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二、抓作风,确保执法规范文明。抓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要求干警对执法活动的程序、要求都能准确掌握、熟练运用,做到执法程序、行为规范。抓文明执法,落实职务犯罪审讯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确保询问和讯问活动文明规范;建立职务犯罪嫌疑人“健康档案”制度,密切掌握、记录犯罪嫌疑人在侦查过程中的身体状况,保障其身体健康权。抓人文关怀,注重在执法办案中听民声、体民情、解民忧、保民生、护民利;建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机构,推行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讯问、分案起诉、回访帮教等制度。对刑事被害人因无法获得犯罪人经济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积极协调有关方面给予救助。

  三、抓廉政,树立清正执法形象。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集中整治“庸懒散奢”,严格执行高检院“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坚持警钟长鸣,强化经常性廉政教育,通过会议强调、谈话教育、执法提醒、案例警示等方式,增强干警廉洁自律意识,引导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执法观和权力观,提高自我约束和拒腐防变能力。注重防微杜渐,对执法中的微小问题坚持“小题大做”,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通过座谈交流、个别谈心、家庭走访等形式,了解掌握干警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开展教育引导,防止不良思想影响公正执法。落实风险防控,加强对执法办案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风险防范,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违法违纪问题,对于队伍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整改。

  四、抓公开,畅通检民交流渠道。着力打造“两代表一委员”、挂任村第一书记等服务群众新平台,为群众解决了一批实际困难和问题。继续完善设立在镇综治维稳中心的检察工作联系点,大力推进派驻沙琅检察室,促进检力下沉,延伸检察触角。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组织召开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邀请出席观摩刑事案件庭审活动。坚持每年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院交流,参观检察办案区,检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得到媒体大篇幅正面宣传。开展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在电白10个行政执法单位开展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促进完善“两法衔接”工作。

  五、抓服务,保障社会平安和谐。坚持服务地方工作大局,自觉将检察工作纳入到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思考和谋划,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的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涉枪、涉毒、电信诈骗及伪造信用卡等犯罪,为建设平安电白、廉洁电白、法治电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注重结合办案归纳类案特点、发案规律,提出打击和综合治理对策,推进源头治理。深入社区开展法制教育及法律咨询服务,对当前犯罪案件的作案手法、防范对策等进行宣传,助力平安社区建设。坚持开展便民法律服务,针对基层组织提出的相关工作人员涉嫌侵害国家、集体利益的违法违纪问题,根据检察职能提供处理建议及协助,为基层排忧解难;深化刑事和解、检调对接等工作,加强对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等重点环节的释法说理。

  

  (编辑:邢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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