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岛要开拆了
部门拆除了外围招牌。南都记者 朱鹏景 摄
《160亩校园用地为何不归校园管》新闻追踪
南都讯 记者朱鹏景 实习生王靖豪 邱熙晴 北师大珠海分校荔枝岛160亩地自建校来被重庆人易道军租赁,2008年底书面租用合同到期后,北师珠一直尝试“收地”均失败,最终与易道军对簿公堂并胜诉。但2014年年初,易道军在荔枝岛内建设商业街,将铺位出租。(详见南都珠海读本4月18日报道),日前,荔枝岛内的商业街即将被强制拆除。昨日上午,香洲区法院、高新区城管局、工商局等部门前往荔枝岛,城管部门拆除了外围的广告招牌,其他部门则对商户进行法律宣传,希望能主动停止经营和办理退场。法院表示,将强制执行法院判决,按判决把荔枝岛归还北师珠校方使用。
部门:先做宣传几日后将强拆
昨日上午9点,由高新区安监局、工商局高新区分局等六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来到北师大珠海分校内的荔枝岛商铺门口。不过昨日只拆除了荔枝岛商业街外围违规设置的广告招牌。
众多部门在现场设立了宣传台,针对荔枝岛商业街内商铺进行法律宣传,派发《“荔枝岛”违规经营法律政策知识问答》。
《问答》中表示,继续占用荔枝岛,违反了法院判决,属于违法占地经营。荔枝岛上的建筑将由城管部门组织强制拆除。“在7月25日前自行搬离的,北师大将给予适当补助”。《问答》还指出荔枝岛实际使用者易道军因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判罪。工作人员表示,主要是前来宣传,几日后将正式强拆。由于正值暑期,店铺都早已关门,除了易道军外没有商铺店主在校内。
易道军拒绝搬离
尽管法院已经将荔枝岛160亩土地划判归还给北师珠,但易道军一直坚持以和北师大有20年口头之约为由拒绝归还,除非校方愿意提供相应补偿,而校方提出的几百万元其认为无法弥补损失。他说许多商铺主假期未在学校,已通知各商铺店主拆迁事宜,希望对方能赶回学校处理。
法院判决书也显示,校方认可存在20年口头约定的说法,但表示当时约定人无权代表校方做出该口头协议,校方只认可书面协议,即租赁期到2008年底。
另外记者从多方获悉,荔枝岛土地收回之后,北师大校方计划在该地块建设一星级酒店。
[新闻背景]
法院将强制执行
收回“荔枝岛”土地
早在2002年北师珠建校时,珠海市将荔枝岛作为校园用地划给北师珠,多年来,这块地一直被北师珠以每年3万元的岛内资源占用费租给重庆人易道军使用。双方书面协议租期至2008年底,5年来北师珠校方通过申请仲裁、起诉等方式要按合同收回地块,至今没有成功。
2011年12月,香洲区法院判决,易道军腾退“荔枝岛”内池塘、果树以及原有设施给北师珠;并支付“荔枝岛”每年3万元的资源占用费(自2009年1月1日起计至“荔枝岛”实际腾退日);承担“荔枝岛”内违法建筑的责任;停止在“荔枝岛”的一切经营活动。2013年12月,广东省高院作出裁决,基本维持该判决。
2014年年初,易道军在荔枝岛内建设商业街,并陆续将铺位出租,十余人分别从易道军处租赁了这些铺位,并交纳了半年或一年的租金。
2014年5月7日北师珠校方发公告给荔枝岛商业街商户,要求终止与易道军的场地租赁协议,6月6日,香洲区人民法院也发出执行公告,称将强制执行“收地”事宜,要求商户提供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