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71亿元,珠实集团摘获荔湾聚龙湾片区混合改造项目

30.08.2021  16:52

8月30日,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城市更新项目中标公告,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珠江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珠江产投”)成为区聚龙湾片区项目启动区更新改造竞得方。该项目总用地面积25.18万平方米,总投资约71.4亿元,目前经测算约涉及702个权属人,且改造范围内同意改造的权属人占比超过90%。

聚龙湾片区地处荔湾区白鹅潭商务区,是白鹅潭“1+11”功能组团中的关键组成部分,将打造为千亿级产业智谷。2021年3月,在一年一度的广州市投资年会荔湾分会场上,聚龙湾更是以产城融合先行示范区的形象亮相会场,受到了社会各界的瞩目。

聚龙湾是广州市首个实践全周期管理的城市更新项目,未来,该片区将采取旧城连片更新改造(混合改造)的模式,由珠江产投与荔湾区人民政府签订《聚龙湾片区项目启动区更新改造项目开发协议》,按照荔湾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征收补偿公告配合荔湾区政府开展房屋征收工作。完成征收补偿后,由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与珠江产投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再由珠江产投进行开发建设。

记者从中标公告中获悉,考虑聚龙湾片区产业定位要求,公告明确要求竞买人或控股股东须为近3年内取得中国企业联合会评定为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此外,在项目约70亿元改造成本中,包含了前期费用、征收补偿费用、其他费用、征收补偿工作经费、不可预见费用等。

根据招标公告,珠江产投须在接到竞得资格确认通知之日起7日内,凭成交确认书、厂房物业征收意向协议,与挂牌方签订《聚龙湾片区项目启动区更新改造项目开发协议》;并在60个月内,出资完成改造范围内既有物业的征收补偿安置、土地清表、土壤修复等相关工作,并接受挂牌方及相关政府部门监管。有关片区征收补偿工作,珠江产投须根据经批复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文件,配合承担整个项目的征收补偿安置任务。

就城市更新推进原则来看,公告表明,聚龙湾启动区项目可分期实施改造,按照“成熟一块、改造一块”的原则,在完成一块完整的单元地块的征收补偿后,由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按开发协议约定与珠江产投签订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土地使用权年限以土地使用权证登记为准。

公告明确指出,本次项目挂牌起始价为71.4132亿元,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记者】郎慧 柳时强

【图片】珠江产投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