莞韶产业园投资过亿项目 最高可获两千万补助

04.06.2014  10:51

        东莞时间网讯 近日,市政府印发了《东莞市鼓励优质企业项目落户莞韶产业园暂行办法》,市财政将对落户莞韶园的企业,在投资建厂、租金补贴、贷款贴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均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补助,其中建厂补助和租金补贴两项资助,单个企业只能申请其中一项,不重复享受。这意味着入园企业最高可获2000万元补助。

        据市产业合作办介绍,这是目前东莞对莞韶园招商引资上最大力度的扶持政策,将有望大大加快莞企投资莞韶园的步伐。

       【门槛】

       投资额需超1亿元

       技术投资不超过20%

        去年底以来,按照广东省“一对一”对口帮扶要求,莞韶新一轮帮扶工作全面启动。作为历来帮扶重头戏,双方签订了《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继续合作共建协议》,莞韶园也将从9.38平方公里,扩园至27.9平方公里。

        东莞市财政将设立莞韶园企业项目落户扶持专项资金,用于奖励优质企业项目(机构)落户莞韶园。具体奖励主要包括建厂补助、租金补贴和贷款贴息,单个企业单项补贴金额累计最高可达1000万元。其中建厂补助和租金补贴两项资助,单个企业只能申请其中一项,不重复享受。

        落户项目的“优质”二字何以体现?《办法》规定适用范围是2014年1月1日以后签约落户莞韶园(经省批准的27.9平方公里范围内),符合国家、省及莞韶园的产业发展、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政策,并于2016年6月30日前投产的企业项目。

        此外,落户企业的项目投资额需要在1亿元以上。项目投资额由固定资产投资、技术投资和其他有效投资(主要指生产经营性租赁支出)构成,其中技术投资额占项目实际投资总额的比例不得超过20%。

       【优惠】

       引荐方有专门奖励

       入园企业可获双重补助

        除了鼓励企业投资落户外,对于在莞韶园新建公共服务平台,或者大力引资引荐的单位、个人,《办法》也有专门奖励。

        公共服务平台是指在莞韶园范围内建设,为企业提供设计、研发、孵化、检测、技术推广、设备共享、信息咨询等,并于2016年6月30日前运营的有关机构。其建设补助标准为:自平台项目竣工运营后,按项目核定实际总投资的25%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项目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对于招商引资引荐人,《办法》规定,成功引荐落户企业的镇村、行业协会、商会、个人等,除享受《莞韶园招商引资引荐人奖励办法》奖励外,按韶关市奖励额的50%进行追加奖励。

        事实上,两市双重奖励将是莞韶园此轮招商引资的法宝。今年初,韶关市已印发了《莞韶园工业企业收费优惠和财政扶持办法》和《莞韶园招商引资引荐人奖励办法》。

        此外,对总部留在东莞并到莞韶园投资发展的企业,落户莞韶园项目自投产之日起5年内,可纳入东莞市现有科技等产业扶持政策(税收相关奖励除外)的扶持范围。此外,此类企业如果有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特别突出,且有需要享受我市人才扶持政策的,可以采用“一事一议”的形式,报市委市政府审批同意后参照《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暂行办法》执行。

       解读

       莞韶园政策鼓励力度超前 莞企将享开发红利

        1.此次奖励政策与以往相比有何不同?

        市产业合作办:此次东莞可以说是下了大决心,对莞韶园招商引资的扶持力度也可以说是空前的。具体来说,不仅扶持额度大,而且适用范围广,奖励形式多样化、具体化,同时,对东莞适用的科技、人才政策也延伸到了在莞韶园投资的莞企,这些都是以前没有过的。此前东莞虽对莞企搬迁转移到莞韶园也有相关补助,但最高不超过百万元,而实际补助额度和范围就更小了。

        2.市财政将资金奖励莞企投资韶关,是否会对东莞经济有所影响?

        市产业合作办:鼓励企业落户韶关,首先是一项省委省政府的对口帮扶任务。同时,目前东莞本身面临着产业转移的实际需求,而韶关本身具有自然环境优良、距珠三角交通快捷、机械重工产业和劳动力成本低廉等优势,因此也是一个首选之地。

        更重要的是,与以往单方面输血式的帮扶不同,此次莞韶园以及莞韶城的开发建设,是由两市组建国有公司共同开发,并将以此享受投资收益。去年12月,莞韶双方首期共同出资10亿元组建了东韶实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其中,东莞市国资委占股达30%,韶关市财政局占股30%,而东实集团占40%成为韶关未来园区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扩容提质的主力军。因此,莞企将享受到莞韶园园区建设、城市发展建设、土地开发升值等一系列收益,因此不能仅仅将目光盯在税收和GDP上。

       落户企业将享三大补助

        建厂补助

        对自建物业(包括厂房、办公用房、宿舍)的落户企业,在实际投资完成额达到协议投资额后,按实际竣工验收建筑面积,以3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企业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租金补贴

        对租赁厂房、办公用房和宿舍用房的落户企业,在实际投资完成额达到协议投资额后,自项目投产之日起5年内,按核定租用面积,以每月4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补贴,单个企业补贴金额累计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贷款贴息

        对符合莞韶园产业发展要求的落户企业项目贷款进行贴息,贴息比例为贷款利息总额的50%,贴息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单个企业贴息金额累计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链接

       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补助和引资奖励

       经审核后均一次性拨付

        在资金拨付上,建厂补助需待项目竣工并且实际投资完成额达到协议投资额后,由申报单位提交申请资料,经一系列审核后一次性拨付;租金补贴则每半年拨付一次。而贷款贴息则每年拨付一次,项目动工后即可按进度兑付贷款利息总额25%的贴息资金,待实际投资完成额达到协议投资额后,再兑付剩余25%的贴息资金。此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补助和引资奖励经审核后均一次性拨付。(记者 黄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