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建华建议:对新获得地方立法权城市加强立法指导

29.01.2016  11:44

■昨日,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继续举行分组会议。图为东莞代表团分组讨论。(特派记者  郑琳东 摄)

东莞时间网讯 昨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继续举行分组会议,审议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广东省地方立法条例修正案(草案)》,酝酿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及广东省十二届人大个别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名单。

省人大代表、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林雄参加东莞代表团分组讨论,在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说,报告层次分明,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是个很好的报告。

林雄指出,省人大常委会围绕省委中心工作,服务全省发展大局,在立法、监督、代表履职、自身建设方面都有显著进步,取得突出成绩。真正将中央和省委部署落实到位;真正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真正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

林雄说,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体现了“三个突出”:一是突出服务意识,始终围绕服务全省稳定发展大局开展工作。二是突出看齐意识,注重学习领会,自觉接受全国人大指导,与中央和省委保持高度一致。三是突出创新意识,不断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形成广东人大特色。四是突出能力意识,适应新时代的需要不断提高人大自身素质和水平。

刘志庚参加东莞代表团分组讨论时建议

认真做好“十三五”规划实施的监督

省人大代表、副省长刘志庚参加东莞代表团分组讨论,在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说,省人大常委会报告精炼简要、重点突出、亮点纷呈;写法上尽量压缩总结篇幅,加大了对今年工作安排分量。

刘志庚指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围绕中心,认真履职,成绩突出:一是体现“民主”,民主立法、民主监督,重视社会力量参与,如委托第三方绩效评估、委托高校立法。二是体现“创新”,转变监督方式。如2016年工作提前介入预算编制工作的监督。三是体现“到位”,对新的一年工作任务安排,目标明确,中心突出,体现了人大围绕党委中心开展工作的特点。

刘志庚建议省人大常委会:一是进一步加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做得很好,但在科学立法方面空间还很大,在报告中也体现不够。二是加强对公共安全法规的监督,人大常委会要专题组织对公共安全有关法规的监督落实情况。三是认真做好“十三五”规划实施的监督。

徐建华参加东莞代表团分组讨论会建议

对新获得地方立法权城市加强立法指导

省人大代表、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建华在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说,报告围绕中心、服务全局,系统全面,文风朴实,结构严谨。总结工作实事求是,分析问题精准深透,部署工作具体明确,是一个主题鲜明、符合实际、务实创新的好报告。突显了“精、实、新”三个特点。

徐建华就省人大常委会接下来工作提出五点建议:一是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中补充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工作相关内容。二是在“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中补充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污染防法治贯彻实施情况的相关内容。三是进一步加强代表学习培训平台建设。四是搭建立法指导工作和沟通联系的制度平台,切实加强对新获得地方立法权的市的立法工作指导,确保立法质量。五是加强人大宣传工作。

袁宝成参加东莞代表团分组讨论会建议

加大对地方立法工作指导提高地方立法质量

省人大代表、市委副书记、市长袁宝成在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说,去年一年里,省人大常委会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对地方立法工作指导有方,对民生监督工作锲而不舍,服务代表细致周到,自身建设常抓不懈,赞成报告。

袁宝成建议进一步加大对地方立法工作的指导、把关和支持,保证做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地方立法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