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假日休闲也需顶层设计
9月15日,运行14年的全国假日旅游部际协调会议正式撤销,其办公室即公众熟悉的“全国假日办”也随之撤销。全部职能并入新设机构国务院旅游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之中。
1999年,黄金周首次出现。第二年,为了应对黄金周期间的协调组织工作,由国务院牵头,成立了由14个部门组成的全国假日旅游部际协调会议,办公地点设在国家旅游局。虽然每次都是“为别人做嫁衣”,张罗公众放假自己却要假期加班,但“全国假日办”的苦劳却多受诟病。
公众的不满意,一方面源于调休制度不尽合理。每一个人的需求不一样,而一些小长假、黄金周,大都是人为生拼硬凑出来的,为调休而调休,反倒比正常上班还累。另一方面,随着全国人民大出游,黄金周陷入“逢节必堵”的怪圈。不是堵在路上,就是堵在景区,如此“花钱买罪受”也让许多人把怨气撒在“假日办”身上。某种程度上,“假日办”只是代为受过,问题根本出在假日旅游经济本身。节假日都是以具体日期为准,并不一定会落在每周工作日的开头或结尾。非要生造出一个小长假、黄金周,无论让谁制定放假安排都注定费力不讨好。而在节假日集中爆发的游客需求与有限的景区承载能力之间的供需不平衡,导致了景区超载、交通拥堵、旅游质量下降。假日办由此被戏称为“全国假日救火办公室”。显然,不从根本上改变假日旅游经济制度,单靠假日办在实施层面的小修小补,无法走出“黄金粥”的怪圈。
落实带薪休假,不失为一条出路。2013年2月,国务院印发《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提出了“2020年基本落实带薪休假制度”的目标。今年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将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各地政府议事日程,作为劳动监察和职工权益保障的重要内容,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加快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但在现实中,带薪休假制度却很难落到实处。虽然《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我国职工每年带薪休假天数在5天至15天,然而具体执行却严重走样变形,很多企业并没有执行带薪休假制度,而某些地方出于经济发展的需要,在执法上也失之过软。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让带薪休假制度得到落实,需要提供体制机制保障,设立更高规格和更具效力的组织机构非常必要。
相比“全国假日旅游部际协调会议”,新成立的“国务院旅游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不仅规格更高、规模更大,如“召集人”由“国家旅游局局长”上升到“分管旅游的国务院副总理”,成员单位也大大扩容到“包括国务院28个部门”,而且所针对的主题对象,也由此前较为简单狭隘的“假日旅游”,进一步上升扩展到更为宏观的“旅游工作”范畴。所有这些变化,显然都非常有利于我们站在更高层面、从更宏观的视野统筹协调解决“公民休假福祉”问题。
落实假日休闲也需顶层设计。客观地说,带薪休假制度的落实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不可能用一部法令或者一个文件,就能全面解决问题,达到一蹴而就的效果。关键在于要培育市场环境,转变个体的观念,提升权利意识,用时间去累积和巩固阶段性成果,并最终实现全面落实。而要实现这个宏观目标,就需要一个更高规格的机构,从全盘的角度去实施改革。从这个角度说,撤销假日办,成立“国务院旅游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是大势所趋。
(编辑:刘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