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授予蕉岭县“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称号的决定

13.05.2017  02:33

粤教督〔2017〕6号

 

蕉岭县人民政府:

由梅州市人民政府推荐,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专家进行督导验收,蕉岭县已达到“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的标准。根据省人民政府授权,决定授予蕉岭县“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称号,并颁发牌匾。

希望蕉岭县以此作为新的起点,继续加大投入,优化教育资源,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教育软实力,加强精细化管理,促进内涵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切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广东省教育厅   

2017年5月10日   

 

 

  抄送:梅州市人民政府、梅州市教育局、梅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