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率先!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引入行业协会辅助化解工程建设纠纷
针对建设工程纠纷诉讼成本高、审理周期长的现状,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在全省率先引入行业协会辅助化解此类纠纷。
2021年1月14日,东莞第三法院与东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签订合作备忘录,在辖区内构建司法调解与行业协会调解相结合的矛盾纠纷处理机制,借助行业协会的专业优势,促建设工程纠纷快速、多元化解,助力东莞市建筑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近年来,伴随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筑市场投资规模不断扩大,房地产市场持续升温,带动建筑行业蓬勃发展。因建筑行业火爆、利润空间大,各路人马纷纷投资进入建筑市场,人员良莠不齐,导致建筑行业存在一些操作不规范的行为,从而产生纠纷,甚至出现一些违法违规的现象。
据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院长邝子球介绍,建设工程领域的纠纷专业性较强、参与主体繁多、涉及法律关系复杂、法律争议问题突出,如工程造价等,往往需要专业的鉴定机构予以鉴定,诉讼成本高,审理周期长,审理难度大,该院近三年平均每年受理此类纠纷近300宗,同时呈逐年递增趋势。基于此,东莞第三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诉前、诉中调解的方式快速解决此类纠纷。
经友好协商,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与东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正式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双方签订合作备忘录,当事人因建设工程产生纠纷并诉至法院时,法院根据当事人的意愿,在诉前或案件审理中将案件交由行业协会调解,行业协会在规定期限内组织调解,或根据案情需要进行鉴定、出具专家意见报告等。
“此次行业协会与法院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延伸了协会的服务链条,是协会服务于行业的务实举措。”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站长黄守新在签约仪式上致辞时说。
“东莞市工程造价行业协会由专业的工程造价和招标代理团队组成,会员单位有着处理工程造价纠纷方面的专业优势和丰富经验,能协助法院厘清案件事实,促使当事人在诉前完成工程价款确认、质量鉴定等。法院与行业协会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将促进司法与行业协会在调解流程上无缝对接、在专业上相互支撑,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共同推动我市建筑行业健康有序发展。”邝子球表示。
据悉,东莞第三法院在探索建立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同时,还依法严厉打击串通投标犯罪行为,整治建筑行业乱象,促进行业规范自治。2020年,该院审理了田某红等70人串通投标罪案,查明串通投标工程167宗,工程造价共计68亿多元。
文字:尹金钟 通讯员:钟紫薇
摄影:陈栋
编辑:钟彦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