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依法行政群众满意度达80.5分

28.10.2014  17:34
南方日报讯  (记者/辛均庆 通讯员/粤法制)给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打分,你给了几分?省政府网站10月23日公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依法行政考评结果的通报》的结果显示,社会各界对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评价为80.50分,群众满意度为比较满意。这是广东首次实施对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考评。受省政府的委托,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开展了社会评议。
  本次公布的考评结果及等次显示,在具有地方立法权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中,深圳市人民政府为优秀等次;广州、珠海、汕头市人民政府为良好等次。而在没有地方立法权的地级以上市以及顺德区人民政府当中,惠州、中山市人民政府为优秀等次;佛山、韶关、梅州、东莞、江门、阳江、肇庆、潮州、揭阳市人民政府及顺德区人民政府为良好等次;河源、汕尾、湛江、茂名、清远、云浮市人民政府为一般等次。
  在行政执法任务较重的省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中,省公安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地税局、安全监管局为优秀等次;省发展改革委(含省物价局)、民族宗教委、司法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厅、商务厅、文化厅、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海洋渔业局、知识产权局为良好等次;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科技厅、民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林业厅、卫生计生委、新闻出版广电局、体育局、旅游局为一般等次。
  在行政执法任务较轻以及以行政协调、内部监管为主要职责的省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中,省监察厅为优秀等次;省审计厅、统计局、法制办为良好等次;省外办、侨办、港澳办、金融办为一般等次。此外,省国资委、粮食局、监狱管理局、戒毒局、外国专家局、中医药局、人防办、海防与打私办、档案局、保密局、信访局等11个实行自查自评单位的自评得分均在80分以上。
  本次接受考评的单位有61个。考评涵盖了制度建设、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政府信息公开、社会矛盾防范和化解、行政监督、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依法行政保障等8个方面的行政系统内部考核,以及社会评议等。据介绍,考评是根据《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省政府令第184号)和《广东省依法行政考评办法》(省政府令第185号)的规定进行的。
  公布的数据显示,从综合得分来看,这61个单位中的最高分90.90分,最低分71.76分,平均得分82.22分。其中,内部考核最高分89.40分,最低分70.29分,平均分81.94分;社会评议最高分84.23分,最低分73.50分。
  通报指出,从此次考评情况看,部分地市及部门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视不够,制度落实不到位,行政执法行为不够规范,基层法制机构的力量配备和承担的任务不相适应,引导群众依法化解矛盾的工作力度有待加强。
  通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抓紧予以整改,尽快建立健全有关依法行政配套制度,并强化制度的执行与落实,加大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力度。各地、各部门的整改落实情况,将列为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评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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