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美图书馆原馆长涉贪被审 追诉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
11月3日,被告人广州美术学院图书馆原馆长萧元贪污、非法持有枪支、弹药一案在广州中院第二次公开开庭。此次庭审主要内容有两部分,一是公诉机关补充提交了涉案字画的鉴定意见,并由四位专家证人出庭作证;二是追加起诉萧元犯有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
在2015年7月21日第一次的开庭审理中,被告人萧元及其辩护人均当庭提出对涉案书画作品朱耷的《湖石双鸟》真伪及其估价有异议,并提出由国家文物部门重新鉴定的申请。国家文物部门认为广东文物鉴定委员会复鉴意见是最终意见,没有由国家文化总局再重新鉴定的必要,广东省文物鉴定站不具有鉴定资质。广东省文物鉴定委员会根据当时的证据给出了“真迹”的鉴定意见,但没有鉴定人签名,依照最高法院关于刑事诉讼法解释规定应当补正后重新质证。
广州中院刑二庭审理此案的合议庭经过合议,决定由第三方鉴定机构国家文物部门重新鉴定,并要求相关鉴定人在第二次庭审时当庭作证。
庭审时,控辩双方及诉讼代理人均对鉴定意见进行了质证,四名鉴定人依次出庭作证,接受了控辩双方的质询。萧元及其辩护人仍然质疑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认为前后鉴定意见存在不同之处,要求法院再次进行复核,并要求对涉案画作进行重新的价格评估。
在审理被告人萧元贪污罪一案过程中,合议庭发现被告人萧元在此案中有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的行为,其涉案非法持有枪支达5支,子弹270发,原在海珠法院立案审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经与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协商,决定将贪污罪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两案并案由广州中院合并审理。
被告人萧元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犯有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的事实没有异议,当庭称只是基于个人爱好而收藏。在被告人最后陈述阶段,萧元自称不应走上犯罪道路,愧对家人和单位。(刘冠南 王炎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