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裕白兰地早在1951年就被定为国宴用酒

24.11.2014  18:52

  在中央文献出版社编辑出版的《我们的周总理》一书中,收录有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原局长高登榜撰写的回忆录《温暖满人间,怀念无终期》,其中提到1951年7月8日向周总理送交一份《关于接待工作今后的改进办法》草案,文章写道:“当天下午报告就批下来了,总理在报告的每一款上都作了具体批示,现将总理批示的有关条文和批示内容录下:

  1、水果按季节一律用国产。(总理批示:以少为好,不要多。)

  2、烟卷一律用前门烟。

  3、菜仍中餐西吃,材料用国产的。(总理批示:数量亦不宜大。)

  4、酒用国产葡萄酒、绍兴酒、啤酒、烟台张裕公司制的白兰地、北京大喜公司制的香槟酒。如需用烈性酒,则用汾酒。(总理批示:汽水亦需国产。酒不要多。)

  末尾,总理批下几行大字:‘同意(《接待工作今后的改进办法》)。一切招待必须是国货,必须节约朴素,切忌铺张华丽,有失革命精神和艰苦奋斗的作风。’”

  关于送交《关于接待工作今后的改进办法》草案的背景,《温暖满人间,怀念无终期》描述道:“1951年,新中国对外交往工作逐步开展,迎来送往、接待宴请的工作日趋繁重,由于礼宾的规格和标准还不很健全,工作中曾经出现某些失误和漏洞,比如在一次国宴上使用了外国香槟,造成不好的影响。为了提高礼宾接待工作质量,我们根据以往宴宾的经验和一般惯例,草拟了《关于接待工作今后的改进办法》草案,并于7月8日上午送交总理。

  在《关于接待工作今后的改进办法》草案第四条列出的国宴用酒中,明确到具体酿酒公司名称的,只有“烟台张裕公司”和“北京大喜公司”。依照1989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停止在酒类商品上使用香槟或Champaghe字样的通知》,北京大喜公司的“香槟酒”似应叫做“起泡葡萄酒”——当然,北京大喜公司在那时已不存在。

  另外,在张裕酒文化博物馆珍藏的老照片中,有一张拍摄于1954年的黑白照片,右下角有一行用朝鲜文书写的“朝鲜蒸馏酒技术人员在张裕公司实习留念”,照片上共有7位年轻的朝鲜酿酒技术人员,其中有3位身着朝鲜传统裙装的女性,拍摄地点为张裕公司的白兰地蒸馏车间,背景有蒸馏锅和冷凝管等设备。据说这是源于1953年11月周总理在怀仁堂招待金日成元帅的那场国宴,金日成元帅对宴会上的张裕白兰地赞不绝口,希望在朝鲜也能酿造出这样的佳酿来,于是张裕公司随后便接受了为朝鲜培养酿酒技术人员的光荣任务。文/庄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