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裸精神病患现珠海街头 看客在线传播照片视频取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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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名全身赤裸男子出现在广东珠海市市区街头。不久,相关视频和图片在网络上热传,被网友们恶搞取乐。
11月28日,珠海市公安局在其微信公号发文,斥责这种行为,表达了自己的愤慨。
精神病患在网上被恶搞
11月27日下午,一段由手机拍摄的视频在珠海微信朋友圈不断被传播。视频中,一名全身赤裸的男子行走在珠海香洲梅华路有轨电车路基上,并时不时拦下路过的小轿车。
网络平台上,有人对该男子裸体的视频和图片进行加工恶搞。在一些文章中,该男子被称为“珠海赤身哥”,也有一些微信公众号以“梅华路上有壮男裸奔”“有图无真相!”“梅华路惊现裸男,你是要证明暖冬吗?”为题对该事件进行传播。
针对网络上对此事的恶搞行为,11月28日,珠海市公安局官方认证的微信公众号发文《他真的有病,你呢?》。文中先对男子身份进行了确认,称其为“精神病患者”,已经被带回医院治疗。
文中表示,“一个是老生常谈的冷漠心态,路遇他人不正常的举动,大部分人第一反应不是去帮助他或者报警处理,而是拍摄上传取乐,尤其还在涉及个人隐私的情况下,在网络上肆无忌惮传播无疑只是对当事人造成二次伤害”。
网络言行不能与道德相悖
《他真的有病,你呢?》一文在28日下午5时许发出,很快获得网友们一边倒地赞赏:“我们的人民警察怀揣着热忱和爱。”
“至少应该有人给他(裸体男)披上件衣服,或者把他劝到安全的地方吧?那么多人拍照片、拍视频,却没人这么做。”珠海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说。
该负责人还谈到,发布此文的动机其实不仅仅是针对裸男一事,而是因为公安局民警们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很多群众在看到有人出现突发状况,没有伸出援手,却很喜欢拍照,但拍完照之后,并不会作为一个证据去跟有关部门沟通或举报,只拿到网上去流传和炫耀。
事实上,自2005年末的“馒头血案”后,“恶搞”就受到欢迎,并从2006年开始在网络泛滥。“就像一把生活调料,被见缝插针地撒得到处都是,善意或恶意地逗乐大众。”华南理工大学传播学副教授黄桂萍说,网络空间允许有不同声音、多元观点,但不能突破法律和道德底线。
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舆情与社会管理重点基地研究员麦尚文指出,“网络舆论暴力”的现实存在,反映了目前我国网络道德与法治建设的相对滞后,“可以从法治、道德和技术三方面一起应对‘网络舆论暴力’。”
此外,学者们普遍认为,道德建设对互联网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谢苗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