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我校团学组织 各类媒体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为管好用好学校团学组织的各类媒体,加强对青年学生的思想政治引领,按照团省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高校团学组织各类媒体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决定进一步规范全校各级团学组织所属各类媒体。具体要求如下:
一、清理对象
全校各级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所属各类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帐号、小程序、报刊、杂志、文创产品、印刷物等。
根据《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试行)》(华农党发〔2018〕63号)相关规定,除团委、学生会以外的群众性学生组织,均属学生社团。其中,校级社团指学校职能部门和学生社团联合会管理的学生社团;院级学生社团指由二级学院党委管理的学生社团。
二、清理时间
2019年3月中旬至4月上旬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部处,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由学院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主要负责同志牵头,部署相关清理整顿工作,组建专门工作团队,认真梳理各类媒体的运营情况,明确需保留的媒体,及时撤销不符合规定、管理不善、存在安全隐患的媒体或“僵尸账户”。
2.请各学院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参照《广东共青团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对各级团学组织、学生社团所属新媒体的输出内容严格把关,各类稿件实行“三校三审”制度。
学院团委官方微信公众号和微博等平台发布信息,要分别明确初审责任人为学院团委副书记,复审责任人为学院团委书记,终审责任人报请学院党委确定。
学院学生会官方微信公众号和微博等平台发布信息,要分别明确初审责任人为学生会主席,复审责任人为学院学生会指导老师,终审责任人报请学院党委确定。
部处下属校级社团官方微信公众号和微博等平台发布信息,要分别明确初审责任人为社团学生负责人,复审责任人为社团指导老师,终审责任人报请所属部处确定。
社联下属校级社团官方微信公众号和微博等平台发布信息,要分别明确初审责任人为社团学生负责人,复审责任人为社团指导老师,终审责任人报请校团委确定。
院级社团官方微信公众号和微博等平台发布信息,要分别明确初审责任人为社团学生负责人,复审责任人为社团指导老师,终审责任人报请学院党委确定。
终审责任人对信息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负直接责任。新媒体账号密码要严格管理,确保安全。对发生舆情事件的,要第一时间处置,并上报学院党组织和校团委。
3.请各学院、部处,各单位尽快开展全面自查,完成清理整顿后,填写《华南农业大学团学组织各类媒体清单》,学院以“XX学院+华南农业大学团学组织各类媒体清单”格式命名邮件及文件后于4月7日前报校团委(邮箱:[email protected]);部处下属学生社团由部处以“XX部处+华南农业大学团学组织各类媒体清单”格式命名邮件及文件后于4月7日前报校团委(邮箱:[email protected]);社联下属各学生社团经社联统一收集整理后,文件以“XX社团+共青团微博帐号信息登记表”命名,由社联于4月7日前报校团委(邮箱:[email protected])。纸质版盖章后送至华山学生活动中心212室。今后,若有新建载体、新设账号、新出报刊等,请及时向校团委报备。
附件:1.华南农业大学团学组织各类媒体清单
2.广东共青团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联系人:校团委金智欢 85283396
共青团华南农业大学委员会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