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今年严打12类电诈人员 规范治理7类违规行为
2月3日下午,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郑东,厅党委委员、刑侦局局长林伟雄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厅相关部门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县(区)公安机关相关领导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
据悉,2014年,省公安厅将打击整治电信诈骗犯罪专项行动列为“六大专项”之一,全年共侦破电信诈骗犯罪案件1.79万起,逮捕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2727名。2015年,省公安厅继续加大打击力度和打击覆盖面,将打击整治诈骗犯罪列为“3+2”专项行动之一,全省电信诈骗发案数同比下降4%,为近年来首次下降;共破诈骗类案件1.66万起,逮捕犯罪嫌疑人5119人,起诉6035人;特别是起诉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180余个,为历年之最。
会上,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刑侦局局长林伟雄还对2016年全省公安机关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作了具体部署。
重点打击12类违法犯罪人员
假冒熟人和领导电话诈骗、冒充黑社会电话诈骗、网络购物诈骗、重金求子诈骗、PS图片诈骗、假冒QQ好友诈骗、机票改签电话诈骗等境内地域性职业诈骗犯罪群体;境内外诈骗人员;境内外诈骗窝点的组织者;发送诈骗信息、拨打诈骗电话的人员;为诈骗团伙转取款的人员;为诈骗团伙招募员工的人员;开发、制作、发布恶意手机木马程序、网络投资虚假交易软件的人员;为诈骗团伙提供网络改号平台的人员;非法获取、出售和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人员;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伪基站”、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无线屏蔽器、“黑广播”等器材的人员;非法买卖银行卡的人员;其他进行电信网络诈骗的人员。
重点规范治理7类违规行为
违规出租电信线路的;违规批量办理、非实名办理电话卡、上网卡的;违规批量办理、非实名办理银行卡的;违规办理、使用“一号通”、“400”、“商务总机”等通讯业务的;使用非实名电话卡(包括移动通信转售业务)、上网卡(包括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宽带线路的;使用非实名银行卡,以及人卡分离、境外使用的;其他违规行为。
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郑东指出,全省公安机关要深入推进“电信诈骗防火墙”工程,集中侦破一大批案件,抓获一大批违法犯罪嫌疑人,打掉一大批违法犯罪团伙和铲除一大批违法犯罪窝点,积极商相关部门做好违规行为整治和宣传工作,实现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数和破案数明显上升,发案数和群众财产损失明显下降的“两升两降”目标,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粤公宣 通讯员:朱嘉伟 曾祥龙 编辑:牧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