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扣押“名画”26年未还?

28.04.2015  11:36

  珠海警方回应:经送广州鉴定“名画”为赝品,至今未找到,力求依法妥善处理此事

  羊城晚报记者 吴国颂

  27日,有媒体报道北京孙先生的两幅“名画”于1989年被珠海警方扣押后一直没有归还,而珠海警方的解释则是两幅画均为赝品,已经丢失。事件被曝光后在网络上备受关注。昨日,珠海警方就此事件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称,当事人已提出数千万元赔偿,警方希望能依法协商此事。

   26年前涉嫌走私“名画”被扣

  据媒体报道,北京的孙先生称自己拥有吴昌硕的《梅花》、李苦禅的《》两幅画作,都是自己的家传之物。26年前,孙先生携画南下广东,两幅画作被珠海警方以涉嫌走私文物扣押。后来查明并无犯罪事实发生,警方释放了孙先生,但被警方扣押的画作,至今还没有被返还。

  孙先生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虽然重获自由,但当时警方并没有归还扣押的两幅画作。此后几年时间中,孙先生一直到珠海想要回自己的画作,但一直没有说法。直到2006年,珠海拱北警方才给了一个书面的答复,称两幅画是赝品,查找工作仍在进行。孙先生的代理律师曹志存认为,即便是赝品,也应该归还给孙先生。随后,孙先生又找到珠海市公安局,但得到的答复却是,两幅画已经丢失。

  该事件在网上引起争议。网友“黄黄黄黄雯雯”认为,即便是赝品,也是公民的合法财产,应该把原物归还。而网友“靠谱的墙头等红杏”就说:“问题是谁证明了是赝品?”网友“穷老衲贫僧”则建议,赝品要提供鉴定报告,如果丢失就要列举不可抗力或相关证据。

  但也有网友认为,这可能是当时工作人员失误所致,并非警方故意。

   警方称当事人提出数千万赔偿

  珠海警方27日晚回复羊城晚报记者称,对孙某龙因涉嫌走私文物而被扣押画作的后续处理事项,珠海市拱北口岸公安分局一直以来都没有回避,认真开展了各项调查核实工作,并积极与当事人沟通协商,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力求依法妥善处理此事。

  珠海警方称,1989年7月16日,拱北公安分局(现珠海拱北口岸公安分局)根据拱北海关的线索通报,将涉嫌走私文物的孙某龙(男,1958年生,北京人,自称某军区干部)查获并收容审查,依法扣押了其随身携带的“两幅画”(即孙某龙所说的吴昌硕、李苦禅水墨画各一幅)等物品。经送广州鉴定,该“两幅画”为赝品,为此,拱北公安分局认为孙某龙不构成犯罪。7月19日,依法对孙某龙解除收容审查,退还扣押物品,由于当日送鉴定的“两幅画”在广州尚未回到珠海,没有及时发还。事后办案人员曾经联系孙某龙退还画作未果。由于人员变动,办公场所搬迁,当时涉案物品保管、交接不规范等历史原因,该“两幅画”至今没有找到。

  珠海警方表示,对于孙某龙的诉求,珠海警方尤其是拱北口岸公安分局一直都在积极查找、协商,推动问题解决。2006年5月,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信访工作细则》相关规定向孙某龙出具“此两幅画已丢失,现仍在查找中,相关赔偿事宜责成拱北口岸分局与你协商解决”的信访答复意见。拱北口岸公安分局多次与当事人电话沟通、面谈协商,力求妥善解决赔偿事宜。因双方意见分歧较大,一直未达成一致意见,拱北口岸公安分局亦告知当事人可循法律途径解决。2007、2008年,孙某龙分别向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均被驳回,2010年,孙某龙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亦被驳回。之后,拱北口岸公安分局继续和孙某龙协商赔偿事宜,今年2月,当事人提出数千万元的赔偿要求。

  拱北口岸公安分局表示,将继续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和依法合理的原则,尽最大努力与孙某龙协商,尽快妥善解决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