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醒】个人贵重物品切勿随意放置在汽车上

15.12.2016  18:35
东莞警方仅用3天破获“11.07”车内盗窃案

真没有想到你们警察破案这么快,短短3天就破了案,还帮我们追回了绝大部分赃款,谢谢啊!谢谢!”事主徐某和吴某燕紧紧握住办案民警的手,激动地说出了自己的肺腑之言。这一感人的场面发生在2016年12月8日上午东莞市公安局东坑分局大院内,事主徐某为感谢东坑公安分局仅仅利用3天时间就破获了“11.07”车内盗窃案而特意送来一面锦旗。同时,东坑公安分局现场将追回的账款和手机一台返还给事主。

据统计,专案组追缴现金和赃物总价值9余万元,为受害者及时挽回了损失。在返还现场,当失主从民警手中接回失而复得的现金和物品时,脸上不禁露出喜悦之情,连声道谢,失主表示非常感谢东坑公安局及时侦破案件,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案情回顾:

2016年11月7日21时许,东莞市公安局东坑分局接到徐某报案称:其和朋友吴某燕于2016年11月7日19时15分把一辆小车停在广东省东莞市东坑镇坑美村农业园东门街面停车场内后去散步,直到当天20时45分回到停车处,发现车内财物被盗窃。经查,徐某被盗窃一个棕色的挂包,包里装有约10.5万元现金人民币;吴某燕被盗窃一台手机。接报后,东坑公安分局抽调“两抢一盗”工作专班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在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指导下,由局长蒋锦冰同志统一指挥,专案专办。根据侦查线索,专案组通过详细询问被害人情况,深入现场走访,进行全方面调查。专案组调多次组织专案民警召开案件研判会议,抽调经验丰富的民警进行研判分析,经过专案组连续作战,在市局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下,成功锁定了3名主要涉案犯罪嫌疑人。

2016年11月10日,专案组发现嫌疑人分别出现在茶山和厚街等地出租屋内,为防止其逃脱,决定兵分两路,同时收网。16时30分许,专案组在东莞市茶山镇南社上巷村某出租屋内将吴某平(男,27岁)、欧某渭(男,31岁)抓获;同时在厚街镇方家庄村某公寓将刘某成(男,28岁)抓获。经审讯,3名嫌疑人对伙同林某、“二牛”利用专业解码器盗窃徐某车内财物供认不讳,并交代了其用同样的手法在东莞市多个镇盗窃了20多起车内财物,涉案价值20多万元。为了深挖扩线,追捕在逃嫌疑人,东坑公安分局专案人员前往贵州省千里追逃。12月6日,专案组民警在当地警方的支持和配合下,在贵州省天柱县又抓获2名嫌疑人,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在此, 警方提醒广大车主 ,切勿将汽车当成保险箱,个人贵重物品、皮包、现金等不可随意放置在机动车后座或后备箱处,以免犯罪分子见“”起意;车辆应停放在有专人看管、安防措施严密的停车场、切忌乱停乱放;下车遥控锁车后要养成随手拉拉车门的习惯,确保车辆已经锁好;如发现车辆有关装置控制无法锁车的可疑情况,要立即拨打110报警。

(东公宣 编辑: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