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少量订金骗苹果手机 东莞多家手机店中招
东莞时间网讯 广东罗定男子谢某铿以东莞市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名义,自称该公司总经理,跟东莞多家手机店假意签订购销合同,只预付少量订金,骗得手机后低价转卖牟利,并用伪造转账记录截图蒙骗受害店家,以拖延付款,案发时拖欠尾款高达30多万元。
昨日上午,市第二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谢某铿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法庭上,谢某铿当庭认罪。但仍声称他是某文化公司的创始人,不存在冒用公司名义。手机没有拿去在微信低价售出,而是用于举办客户活动抽奖,欠款只是因为最近资金周转不了。
受害店家之一的李女士前来旁听了庭审。庭后,李女士气愤地说,事发后,她跟文化公司联系过,对方表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对谢某铿的行为并不知情。而且,谢妻也在微信朋友圈发过苹果手机低价转让的广告。
本案将择日宣判。
指控:
付少量订金骗货
多家手机店中招
公诉机关指控称,现年28岁的广东罗定男子谢某铿,从2015年5月开始自称是东莞市某文化有限公司总经理,先后在莞城、大岭山等地,冒用该公司名义,通过签订购销合同、预付部分手机款的方式,骗取多家通讯器材店的手机并低价转卖牟利。
期间,被骗店方催收欠款时,谢某铿就将事先用PS伪造的转账截图转发给对方,企图蒙骗过关。
2015年9月16日,有受骗的店家发现情况不对,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2015年10月19日,公安机关经侦查,在东莞市东城一家酒店将谢某铿抓获。
至案发当天,谢某铿拖欠手机货款高达30多万元。
骗术:
伪造转账记录拖延付款
欠尾款30多万
2015年8月30日,谢某铿以东莞某文化公司的名义,与一家手机店老板李女士签订手机购销合同,支付了约2万元,购买苹果牌6代Plus手机3部,以骗取信任。
次日,谢某铿向李女士购买苹果牌6代手机1部、苹果牌6代Plus手机1部,只预付了3000元订金,欠款8600元。
同年9月9日,谢某铿又找到李女士购买手机。当时,李女士催要货款。谢某铿就将事先通过PS软件伪造的转账记录截图发给李女士,李女士看到转账截图后信以为真。双方又商定谢以10.3万元的价格向李女士购买苹果牌6代手机1部、苹果牌6代Plus手机16部。谢某铿骗得手机后,即通过微信低价将手机转卖。
后李女士多次催收余款,谢某铿以各种理由推脱,后竟将李女士的电话号码拉入手机黑名单。
2015年9月16日,李女士发觉被骗,遂报案。
此外,谢某铿采取类似的诈骗方式,还跟东莞另两家手机店家签订手机购销合同,只支付少量订金就提货。其中一家手机店的张老板被欠尾款22万余元,另一家手机店的朱老板被欠尾款3万多元。
律师释法:
谢某铿或涉合同诈骗罪
东莞市“法润莞邑”法治宣讲团成员、广东立慧律师事务所律师廖丽慧表示,本案中谢某铿的行为属于典型的假冒公司名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诈骗行为。
廖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同时谢某铿的涉案金额达到30万元,已经远超过《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立案追诉标准,所以谢某铿的行为或构成合同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