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认真部署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实好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批示精神,切实做好今年秋冬季和明年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特别是做好森林防火重点时期和紧要期的各项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发生,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态安全。日前,云浮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发出《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市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做好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云森防指〔2015〕16号),认真部署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
《通知》指出:要高度重视,立即部署。省气象台8月23日发布了该市Ⅲ级森林火险气象等级;各县(市、区)党政一把手、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要高度重视,亲自部署检查安排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到位。要认清形势,理清思路。当前,云浮市部分群众森林防火意识比较淡薄,野外用火比较频繁,加上山高谷深、坡陡林密、林农交错,给森林安全带来极大隐患,加上今年受史上最强厄尔诺影响,出现秋冬春连旱可能性较大,森林防火形势仍然十分严峻。森林特别防火期工作仍须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扑救、积极消灭”的方针,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拥有、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救灾”和“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建立科学的森林火灾防范机制,按照“全面抓保护、全民重防火、政府负总责”的思路,围绕“少发生、控得住、损失小”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党政同责”、行政首长负责制、部门分工责任制和基层联防联保责任制,加强森林防火队伍和设施建设,扎实开展林区森林防火综合治理,杜绝违规用火行为,提高我市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控能力,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地要迅速调整和充实森林防火指挥协调机构,并按“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将森林防火工作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和相关部门责任制的落实,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好落实、分片包干,层层落实责任,全面落实县(市、区)、镇(街、场)、村(居)委、村民组、林权所有者一条线,林业局、林业站、护林员一条线和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部成员单位一条线,教育局、学校、老师、学生的“四线森林防火责任制”,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将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责任落实到个人。 二要加强宣传,增强意识。 各县(市、区)、镇(街、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新问题,紧紧围绕“建设现代生态城市”这一目标,充分利用电视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发送手机短信、组装宣传车、设置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站、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 三要突出重点,严控火源。 要经常性地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及早消除火险隐患。要加强森林防火巡山工作,并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做到林区有人巡,墓区有人看,瞭望台有人观察。要完善镇(街、场)、村(居)干部、村民组长、专职护林员为主体的野外火源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警、早处置。 四要加强储备,增强防控。 要做好扑救物资、机具、队伍等各类应急准备工作,并保持高度戒备,时刻处于临战状态,确保应急需要。同时,要进一步完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并按《预案》要求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要安排充足的森林防火专项工作经费,保证森林火灾的预防、扑救以及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需要。 五要加强督查,严肃问责。 要加大对森林防火工作的督查督办力度,特别要重点督查圩镇周边、森林碳汇林、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景区和“三江五道”第一重山等重点防火区域,对存在的问题要督促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加大依法治火力度,对随意用火的要坚决制止,对违规用火的要严厉处罚,对引发森林火灾的肇事者和责任人要坚决追究法律责任。市林业局5个督导组继续加强各县(、区)、重点镇(街)的督查力度。 六要严阵以待,强化扑火安全。 各类森林消防队伍要靠前驻防,整装待命,确保一有火情,快速出击。在扑火救灾中,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决防止因盲目指挥、仓促上阵,引发人员伤亡事故。 七要强化执勤,畅通政令。 要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期内的值班制度,做好森林防火的应急值守和有关信息的报送工作。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要坚持每日火情零报告制度,坚持高火险天气和重点时段的查岗制度,防止脱岗、漏岗和越级上报火情信息现象发生,确保火情信息准确、及时和上报渠道畅通。 八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对发生的森林火灾要逐一调查核实,依法处置,发生一起、核查一起、处理一起。(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