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评估价17万 承包方称值1200万
施工队工人在用土填埋鱼塘,另一边鱼塘承包方请来工人网鱼减少损失。南都记者 叶志文 摄
南都讯 “昨天花木场还好好的,今天早晨起来准备去干活,看到场地外来了10余台施工车,把花木场的围墙和大门推倒了。”昨日上午,南都记者接到事主关汉宁报料称,他在黄圃镇大雁桥边承包了一个花木场,由于当地要建高速路,昨日上午未通知他就强行在其花木场内施工,并把土地和树木等都推平。
昨日下午,黄圃镇政府官方回应称,关汉宁的花木场为转租使用,为集体土地。镇政府在去年11月已经完成了对该地块的征收工作,但由于赔偿问题无法谈拢,施工队又面临工期,所以工程承包方昨日上午进入花木场作业,“不可能谈不拢就一直不开工”。
花木场遭施工方清场
昨日下午1时许,南都记者赶到关汉宁位于黄圃镇三社社区的花木场。此时,花木场内到处飞扬着灰尘,挖掘机、推土机、泥头车等十余台大型工程车正在花木场进行运载、填土、推土等多项工作;花木场内近三分之一的花木遭到损坏,包括罗汉松、桂木等部分花木被就地掩埋,还有一部分放在空地上。花木场内的鱼塘及部分低洼地已经被泥头车拉来的建筑垃圾填充;部分泥头车驾驶室内放置着写有“广中江高速项目部”等字样的牌子。
“上周二还在跟政府方面谈判,当时没达成协议,这期间政府也没给回复,今天早上8点多直接来人把我的花木场推了。”关汉宁介绍,花木场所属土地为农业用地。2007年,三社社区居民刘家明将该块土地转租给了关汉宁的父亲关泽全,关汉宁在这块土地上种植花木几十种,并深挖土地建成一个池塘专门养殖锦鲤。
在花木场工作的徐婆婆告诉南都记者,花木场刚建好一座砖房,用作住宿,“但我和老公昨天才住进里面一晚,今天就被施工车推平了”。
“我这块地的合约签的是30年,现在还不到10年。”关汉宁称,这块承包地有27亩,其中鱼塘7亩,花木20亩。负责鱼塘的李某对记者说,仅2013年5月份,就往鱼塘里放下去3000条锦鲤。在施工方施工的同时,李先生不得不找来工人将池塘内的锦鲤往外打捞,“尽量减少损失”。
据关汉宁叙述,2013年12月18号,黄圃镇政府给自己的花木场和鱼塘的评估价是9万余元;今年6月,政府又给出了17万元的评估价。“这价格根本无法接受,我们自己统计了下,所有加在一起的损失有1200万”,关汉宁向南都记者出示了自己统计的三份评估清单,分别包括《建(构)筑物及其它辅助设施评估清单》、《绿化苗木评估清单》以及《鱼苗评估清单》。三份清单上显示,所有的评估价值加在一起共计人民币1200万余元,其中建(构)筑物和鱼苗价值各为300万余元,苗木价值500万余元。
关汉宁称,花木场和鱼塘已经营7年,仅桂树、九里香、罗汉松等名贵树种就超过两千株,政府提出的赔偿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
施工方未出示相关证明
据关汉宁介绍,昨日早上8点左右,他要求施工方出示相关证明,施工队负责人并未出示。
昨日下午3时许,现场施工方广东省长宏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宏公司”)相关负责人綦先生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称,关汉宁的花场所在地恰好是广中江高速和中山市纵四线公路工程的交汇处,两条公路将分别在花木场内修建一座桥。在花木场内施工的单位分属这两个项目的两家企业,长宏公司负责中山市纵四线公路工程,另一企业负责广中江高速的施工,施工单位为中铁十五局。
“去年12月份政府就已经将土地交给我们了,这是我的施工范围,我怎么做都行”,綦先生称,他们持有黄圃镇政府所给的建设用地移交书,进场作业是正常施工。然而,当南都记者问为何在施工前不向花木场出示建设用地移交书时,綦先生表示,“他只向上级有关部门出示”。
对于为何直接将花木场内的苗木铲倒,綦先生称,推掉花木是因为在施工前必须“清表(清除表面的杂草)”。
“不可能谈不拢就不开工”
昨日下午,黄圃镇征地拆迁办主任刘主任向南都记者出示了两份《建设用地移交书》,以及征地赔偿协议书。《建设用地移交书》上显示,位于花木场的两块分别为5.59亩和6.78亩的土地分别移交给两家公司进行施工,落款时间为2013年12月6日。
“我们去年11月份就完成了征地,征地包括整个花木场和附近多处土地,”刘主任称,完成征地后他们就曾通知关汉宁一方要求对花木场进行测量及评估,“但他每次都不配合,总是说在出差或者不在”。
黄圃镇一位相关人员表示,关汉宁花木场的补偿款早已在征地拆迁办,但关汉宁一直拒绝领取。上述工程的施工期为两年半,“不可能谈不拢就不开工”。
政府通报
花木场多次抢种苗木 施工合理合法
针对花木场遭铲平一事,昨日下午,黄圃镇宣传办给南都记者发来通稿。
通稿称,三社社区关泽全花木场用地位于“广中江高速公路和中山市纵四线道路建设”两个项目建设的交会点,总占地面积约26亩,今次征收施工面积约12亩,该地块所有权属三社社区2队,关泽全为转租方,该建设用地三社社区已于2013年11月22日完成村民表决,并签订征地合同。黄圃镇征地办及三社社区工作人员于2013年12月告知关泽全花木场用土已征地的事实,并多次提出与其协商青苗补偿事宜。但关泽全不但不配合青苗清点测量工作,还大量购置苗木等进行抢种。
2014年1月,经广中江高速项目管理处、市交通集团、测量单位、镇征地办及当地居委会等相关工作人员确认,评估公司按照相关标准与关泽全进行多次协商,并出具评估报告。但关泽全拒不确认,仍继续购置苗木进行抢种,并把原来两个养殖“四大家鱼”的鱼塘,转换为养殖高密度的锦鲤鱼。
2014年5月12日,三社社区再次向关泽全发出通知,告知其该用地因项目建设进行征收,按照双方的承包合同条款,与承包户解除承包关系,并告知其尽快与征地办协商青苗补偿事宜,要求其于一个月内自行清理地上的青苗,同时讲明该土地已属项目单位所有,施工队随时可能进场施工。
2014年7月18日,黄圃镇征地工作组又与关泽全协商青苗补偿事宜,把其花木场青苗补偿评估报告送达,并告知其随时可到镇征地办收取青苗补偿款。但关泽全一方提出天价补偿,坚持要求补偿1200万元,与评估价17万元相差甚远。7月19日,三社社区向关泽全发出通知,告知其经有资质评估公司评估,该承租土地项目建设范围内的青苗搬迁补偿款为170668元,请关泽全三天内带相关证件到镇征地办办理领取补偿款手续。
该通稿还称,上述用地依法依规完成征收,并移交给项目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根据移交的用地范围进行正常施工合理合法。关泽全一方的上述行为属无理阻扰正常施工行为,接下来,镇政府将继续跟进协调好青苗补偿的相关工作。
统筹:南都记者 王文杰
采写:南都记者 王卫 实习生 李昊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