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的通知
19.12.2017 20:30
本文来源: 教育厅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广东省教育研究院,广东实验中学,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小学、幼儿园:
2017年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工作已经结束,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16〕5号)、《关于做好2017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7〕232号),以及《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管理办法》(粤人发〔2002〕236号)等文件要求,现对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
请登陆省教育厅网站(www.gdedu.gov.cn)下载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见附件1),按照公示文稿样式(见附件2)的格式在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并反馈到申报人所在单位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我厅网站公示时间为12月18日至26日。受理信访主要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负责,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公示期间对群众的各类有效投诉举报,受理部门均应按照《信访条例》要求受理并组织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公示结束后,由单位人事(职改)或纪检(监察)部门在《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附件3)上如实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各地对没有投诉情况的可按地区或学校汇总填报公示情况表,有投诉情况的须按个人单独填报公示情况表)于2018年1月8日前报送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
联系人:邱旭英,龙海山;联系电话(传真):020—37629059、37627214。
点击下载附件: 附件1-3.zip
广东省教育厅
2017年12月18日
本文来源: 教育厅
19.12.2017 20:30
关于2017年广东高校优秀官网评选活动结果的公示
各普通高校: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教育厅
2017年广东省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
各地级以上市国资委、省属企业,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2017年广东省高校优秀校报展示活动结果的公示
各普通高校: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