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外评审职称系列拟申报人员提交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相关教职工:
按我省有关职称评审的相关政策,我校仅具备教师、研究、图书资料、实验技术和农业技术等5个职称系列的评审权,不具备工程、卫生、会计、审计、档案、出版编辑、中小学教师等职称系列的评审权。对申报我校不具备评审权的职称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推荐到校外相应评委会评审。现就我校推荐至校外评审职称系列的推荐流程通知如下:
1.拟申报人员向所在二级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华南农业大学校外评审职称系列推荐表》(见附件)及相关申报材料。
2.所在二级单位对拟申报人员及其申报材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组织人员对拟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所在二级单位召开党政领导班子会议(或单位内部议事会议)对本单位资格审核通过的拟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评议并以排序方式得出评议意见。
4、二级单位将本单位推荐的拟申报人员排序汇总名单、拟申报人员的《华南农业大学校外评审职称系列推荐表》和申报材料以及所涉及职称系列有关评审标准的文件送至人力资源处。
请有关单位及相关教职工按以上工作流程,于9月23日前将相关材料送至行政楼914室(人力资源处职称师资科)。
联系人:黄雪梅 联系电话:85288019
附件:《华南农业大学校外评审职称系列推荐表》
华南农业大学校外评审职称系列推荐表.docx 人力资源处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