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艺术品拍卖需要一场打假

15.06.2015  12:12

毛建国

随着北京匡时和北京保利春拍相继落幕,今年北京春拍的成绩单也基本得以呈现。北京匡时春季总成交10.8亿元,备受关注的国家一级文物“三宋”以总成交额1.29亿元领衔拍场。但是,一件上周在澳门拍出3亿元天价的定窑“美人枕”,尽管配上了热释光报告,依旧被众多行家视为假拍、拍假,并成为了社会话题。

这件定窑“美人枕”,被很多人认为“全假不真”。甚至有人直言,“此件大瞎货造型、比例、开脸等各方面都假得离谱了。”即使全世界都认为这是假拍、拍假,又能怎样?拍卖公司又能损失半毛钱?

如今,艺术品市场与股市、房地产并称为投资的三大领域。一份报告显示,中国艺术品市场在2014年跻身全球第一,销售收入为56.6亿美元。可这其中,有多少人买到真货,又有多少人买的是假货?江湖传言,“古玩市场上90%以上的古董都是赝品”,“95%的人用95%的钱买了95%的赝品”……或有夸张成分,但艺术品市场造假遍地开花,却是公认事实。

不可理喻的是,不少造假通过拍卖环节产生,有些拍卖公司甚至为了佣金知假拍假。一位拍卖业权威人士曾私下承认,现在艺术品拍卖包括古玩,拍卖保真率不超过30%。拍卖公司胆大妄为,竟然还有“免死金牌”。《拍卖法》第61条第二款规定,“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根据该条“不保真”条款,只要拍卖公司事先声明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即使买家拍到赝品,也只能自认倒霉。

艺术品造假已经影响了艺术品市场的健康发展,大规模的公然造假也侵蚀了社会风气。在这其中,最不能接受的、产生最大危害的就是拍卖造假。拍卖造假的存在,与核心价值观格格不入,在市场和道德领域产生了严重的“腐蚀效应”。因此,打击艺术品造假要从打击拍卖造假入手,而要打击拍卖造假就要从更改“不保真条款”入手,不能纵容知假拍假。

“改革是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而深化”。在“不保真条款”出台之初,市场造假没有这么普遍,拍卖公司也有诸多自律,可现在市场情况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面对新情况,要想新发展,就必须推动改革。而且从市场公平角度讲,艺术品拍卖“瑕疵不担保”,那么在其他市场,特别是现在的电商市场,是不是也可以“假货不担责”?如果放任这一条款,岂不意味着即便网购出现大量假货,也无法要求电商平台承担一丁点责任?

拍卖公司不是什么人都能开的,资金实力和艺术鉴别力一样都不能少。艺术品有其自身特点,是不是出现假拍、拍假,就要拍卖公司承担完全责任,这可以进行商榷。但拍卖公司没有一点风险,完全不承担责任,却是毫无道理可言。这也在事实上助长了拍卖公司知假拍假,对买家显失公平。因此,虽然这件“美人枕”真假尚未有定论,但并不妨碍对假拍、拍假的思考,也不妨碍对修改“不保真”条款的思考。

艺术品知假拍假没有免死金牌,艺术品市场不需要虚假的繁荣,更不需要带病的繁荣,艺术品拍卖需要一场打假。一个健康的市场,不能容忍任何造假存在,法律应为诚信保驾护航,不能为造假提供半点空间。因此,艺术品拍卖“不保真”必须改改了,修改《拍卖法》已成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