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50个账号已诈骗市民660万 银行拒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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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大粤网讯 昨日,深圳市公安局在反信息诈骗咨询专线“81234567”开通一周年的活动上,对个别典型案例进行了曝光,指出要从洗钱环节遏杀诈骗的行为。警方还公布了50个涉嫌诈骗的银行账户,并建议银行实施“诈骗黑名单”措施应对信息诈骗“支付安全”。
大粤网从深圳市公安局了解到,这50个涉嫌诈骗的银行账户已经累计诈骗市民660万元,但目前仍然未被银行冻结账户,可以照常转账。民警表示,公安机关在处理一些涉及诈骗的银行卡时,经常会出现有被骗市民继续向卡内汇款的情况。“这些账号均涉及诈骗,并且未被警方‘控制’。”
公安局民警介绍,近年来,深圳公安成立“黑名单”机制,进入该机制的账户,都会被警方监控,钱“只进不出”,利于警方为市民追回被骗资金。“我们关一个,诈骗分子就少一个账户。通过这个机制,可以把市面上所有的诈骗银行账号全部锁死。同时我们还会开展乱开银行卡、网上非法买卖银行卡行动,让嫌疑人无卡可用。”
未建“黑名单”银行 发案率有所上升
虽然警方建立反诈骗机制得到认同,仍有部分银行仍未加入到该行动中来。以交通银行为例,虽然警方2012年就与交通银行深圳分行进行沟通,不过对方以分行权限不够,拒绝了深圳警方的要求。
“我们曾多次向交通银行深圳分行进行沟通,并告诉他们说这些银行账号涉嫌诈骗,希望相关银行可以建立一个完善的机制。”公安局民警介绍,交通银行深圳分行均以“权限不够,我银行无法对这些账号采用黑名单机制。”为由,拒绝警方要求。
民警介绍,在“黑名单”机制成立之后,深圳多家银行涉及银行卡诈骗情况均有所下降,但是没有建立黑名单机制的银行发案率正在上升。仅今年上半年,涉及交通银行银行卡的诈骗案就达到了50宗,比以往增加了10%。
希望所有银行 加入警方反诈骗机制
“我们调查发现,现在诈骗分子纷纷转移到未与我们合作的银行中来。”民警介绍,有些犯罪分子甚至会要求市民开一张某某银行的银行卡。“因为他们发现,这些银行用户支付安全支付方式未被警方监控,他们转移诈骗钱款比较‘方便’。”
民警介绍,此次公布的银行卡账号均为未进入警方“黑名单”的账号,希望相关银行可以与警方配合,开展反诈骗工作,减少乃至避免储户损失。
案例 中奖缴税纯粹是骗局
在警方公布的案例中,黄女士(化名)非常典型。她告诉记者,5月4日下午3时许,她收到一条陌生短信,称其在“我是歌手”活动中得了12800元奖金,而后她按对方提供的网站填写相关的个人联系资料。没过多久,自称是北京市人民法院的人来电话了,告知黄女士想要领取奖金,需要缴纳5600元的税金。黄女士求财心切,通过柜员机将5600元转账至对方指定账户。
“猜猜我是谁”真有人中招
骗局总是钻受害者的心理漏洞。3月23日,陈先生接到一个186开头的电话,对方称换了新号码,让陈先生听声猜猜我是谁。陈先生误以为是朋友张某,就把号码存起了。没过多久,陈先生接到对方电话称,在老家出了事情急需1万元急用,并给了一个银行账户。仗义的陈先生先后汇了5.8万元,在对方还要求继续汇款时,陈先生联系上了真正的张某,才知道之前的全是骗局。
涉刑事案件汇钱能免责?
让市民更容易上当受骗的是涉及公检法机关的诈骗电话。5月21日晚8时30分许,叶先生(化名)收到自称北京昌平区公安局的电话,称其涉嫌一宗特大贩毒及走私枪械案件,此案中被抓获的一名犯罪嫌疑人招供说,有一张银行卡是叶先生以5000元的价格卖给犯罪嫌疑人的,发现卡里并没有钱。为了证明事主是有能力攒钱的,没有卖银行卡,让叶先生尽快筹集15万元,将钱汇到对方账户。害怕的叶先生汇了3.4万元才恍然大悟,自己上当了。
警方:银行要实施信息诈骗账户“黑名单”措施
在这些案例中,银行都成了诈骗洗钱的重要一环。深圳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分局局长李正祥表示,金融部门监管不力、银行卡“满天飞”是虚假信息诈骗得以顺利实施的又一根源性条件。“一个身份证可以同时在多个银行开卡,每个银行卡(连同U盾)可卖400元至600元,这已成为一个巨大的产业链。深圳‘6·26’特大虚假信息诈骗案中,仅在一个成员处就搜到2000多张银行卡;在‘12·26’特大虚假信息诈骗案中,涉案的银行账号多达1000多个。此外,虚假信息诈骗中的主要特点之一,是诈骗款一到账,就以天女散花形式在短时间内打散,通过网银转到下一级账户,这种很异常现象没有得到监管。再者,被骗人在通过柜员机和柜台进行转款时往往神情慌张、脸色失常、边打电话边操作等。如果银行工作人员注意提醒,可以有效阻断。等警方抓获嫌疑人后,钱款已经大部分被转移或者挥霍,群众损失难以挽回。”李正祥对记者说。
分局副局长薛克勋表示,随着信息诈骗犯罪黑色产业链的形成,诈骗案件的高发已经对银行业如何提高用户“支付安全”提出了挑战。嫌疑人掌握的公民个人信息(包括银行卡、银行卡密码、网络支付密码)越多,群众资金被骗、被盗风险越大;嫌疑人通过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第三方支付、虚拟货币等方式转移资金的速度在成倍增加;银行卡的管理出现买卖银行卡,诈骗嫌疑人使用买来的银行卡作案,使得作案方式更加猖獗。银行部门要实施信息诈骗账户“黑名单”措施。在发现信息诈骗银行账户后,第一时间对涉嫌诈骗的银行账号采取“暂停支付”的方式,该账户的钱款只许进不许出,防止嫌疑人将钱款取现或者转移,保障用户的支付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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