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题】社区不堪重负,怎么办?
6月23日珠海市社区行政事务准入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珠社准【2014】1号)终于落地基层,将社区目前的工作分为“法定工作、准入工作、禁入工作”三大类共59项,每一类都列出了具体的工作目录、权限范围。由市民政局牵头做的这项工作,可谓得民心、顺大势。
从政策意图讲,是希望清晰厘定社区的职责边界,切实减轻社区行政事务负担,让行政事务有序有量进入社区。但从落实来看,路依然“漫漫长”,上级有关部门恐怕一方面拦不住,另一方面也不愿意拦吧。
办法颁布执行快两个月了,从市至区没有组织任何学习落实,以基层的经验来看,凡是重要的工作都必层层动员、层层学习、层层考核,群众路线、网上办事大厅的工作都如此。既然政府部门只是把它当成一般性文件在OA里传传,那就挡不住民间的质疑,有网上投诉为证,如“社区行政事务准入,到底准不准”、“社区行政事务禁入目录,谁为居委会保证能‘禁’”。
而现实中,社区对一些临时性、突发性的无厘头工作也纷纷吐槽,如3天时间完成辖区写字楼所有商户登记工作(含名称、经营性质、营业额)。这事情越想越不对,经济普查已经做过专项调查了,当时的舆论声势、检查工作正规化(证件、服装、调查证明等)都没有完全让企业明明白白将营业额认真填写,现在又搞这一套?况且这些数据相关部门都有,又何必再折腾基层干这些费力不讨好的免费额外工作呢!一句话,事关基层社区的切身利益和社区治理的转型问题,依然没有进入决策者的执行日程视野。
从根源上讲,最大的困难可能是两方面:一是政府各职能部门还不太习惯与群众打交道,总认为社区才是他们最基层的执行机构,活不到基层不算真正干完;其实职能部门也可单独创造出一个“功能性社区”(即共享同一个公共服务提供主体的人群集合),拥有自己特定的服务群,服务直通车;二是社区开展公共服务、居民自治工作,目前还比较欠缺制度化的经费支持,客观上也造成了一些社区削尖了脑袋搞特色社区建设,用特色经费弥补社区工作经费的不足。
居民自治,我们喊了很多年,头脑里一直执着地认为居委会变回“居民自治”就没事可干了,在居民面前也没有权威了,上级政府也不知道怎么量化考核。可我们很少沉下心,冷静想想、认真梳理如何从制度上、操作上配套相应的政策、经费支持,来推进居民自治工作。香洲区正在推行的老旧小区改造刚刚开始试点,我以为就是一个很好推进居民自治的契机,当中需要展开大量协调沟通、凝聚共识、集体行动的工作。如果我们能在这一块软件方面下点研究功夫,制定一些自治保障条例等,可能比起简单的硬件投入,长远效果要深入得多。
粗粗一算,社区现在要承担的工作真不少,当然背负的责任更不少。如果社区继续按照“全能型的基层政府”来定位设计与运作,恐怕我们连最后一个连接政府与社会的主体组织都要沦丧。这也是真正考验“社区行政事务准入出路”的大问题。
(作者系珠海市香洲区翠香街道康宁社区居委会主任)
对于社区现状与发展,各位大虾有什么不吐不快的,欢迎来论:[email protected]。 (南方网珠海频道专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