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东质量年会暨泛珠三角区域质量合作会议在广州召开
9月17至18日,2015广东质量年会暨泛珠三角区域质量合作会议在广州召开。会议发布了广东省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标准体系规划与路线图,签署了《深化泛珠三角区域质量合作共同宣言》。国家质检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钢,广东省副省长刘志庚出席会议并讲话。广东省质监局局长、泛珠三角区域质监合作局长联席会议秘书长任小铁作泛珠区域质量合作及广东质量强省工作回顾报告。泛珠三角区域各省(区)质监局负责人及部分行业协会、省政府质量奖企业代表,共约260人参加了会议,共同探讨当前我国以及泛珠区域质量发展趋势。本次会议也是我省2015年“质量月”的重要活动之一。
会议以“中国制造2025与泛珠质量发展”为主题,特别邀请了香港城市大学校长、国际质量科学院院士郭位,武汉大学质量发展研究院院长程虹,中国质量协会副秘书长樊天顺,及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总经理吴松等知名专家教授分别作主旨演讲,旨在通过推动泛珠三角区域质量合作,为泛珠制造业提质增效,打造“泛珠制造”升级版。
陈钢讲话
陈钢在讲话中对泛珠质监合作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予以成分肯定。他认为,泛珠质监合作在各地党委、政府正确领导下走过了11年,已经成为加强交流、增强互信、推动发展的重要平台,成为泛珠区域专业领域合作的响亮品牌。他要求,泛珠区域各地质监部门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合作,深化改革,续写合作发展的新篇章:一是建立质量强省战略共同推进机制。联合开展质量发展理论研究、质量状况和质量技术水平对比分析,为党委政府宏观经济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共同推进品牌战略,推动省级政府质量奖、省级名牌产品实现互认。建立政府质量奖评审、名牌评价、质量管理、标准审查、计量考核、计量认证、实验室认可等专家信息库,共同推进质量水平和质量管理能力提升。二是深化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合作。充分发挥各地国家级质检中心和省级检验检测机构的优势,整合资源,加强合作,推进检测结果互认。加强各地检验检测技术交流与合作,实现检验检测仪器设备、人才技术、业务渠道、信息等资源共享。三是加强标准化合作。开展标准联盟交流合作,推广联盟标准,实现各地产业集群内企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提高产业竞争力。加强标准制修订合作,共同合作开展标准化科研项目,联合开展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立项申报及制修订工作。
刘志庚讲话
刘志庚在讲话中提到,在国家质检总局、泛珠区域各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泛珠质监合作的强力推动下,广东质量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省政府先后下发了《关于开展质量强省活动的意见》《关于建设质量强省的决定》等文件,成立了以省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将质量竞争力指数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促进广东质量强省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总体处于全国先进水平。全省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不断提高,国家质检中心项目数、中国驰名商标数、有效发明专利量和PCT国际专利申请量等质量指标稳居全国首位,有力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在2013-2014年省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中被评为最高等级A级。他希望,泛珠各质监部门共同努力,以更加开放的理念、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举措,在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完善质量监管体系、夯实质量发展基础、加强品牌建设等方面拓展合作领域、提升合作水平。特别要深入实施“互联网+质量”,推动大数据等技术在产品质量管理领域的深入应用,推动泛珠质监合作向纵深发展,取得新实效,开创新局面。
任小铁作泛珠区域质量合作及广东质量强省工作回顾报告
张燕飞(省质监局副局长)发布广东省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标准体系规划与路线图
丘瑞清(省质监局副局长)主持会议
10省(区、市)质监局领导共同签署《深化泛珠三角区域质量合作共同宣言》
2004年,泛珠“9+2”政府共同签署了《泛珠三角合作框架协议》,旨在优化资源配置,加强东、中、西部经济优势互补、协调发展,增强泛珠区域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在此背景下,2004年9月,第一届泛珠三角区域质监局长合作联席会议在广州召开,共同签署了《泛珠三角区域质量技术监督合作框架协议》、《泛珠三角区域质量技术监督合作方案》,初步建立了多层次的泛珠三角区域质监合作新机制,标志着泛珠质监合作进入了全面实施的阶段。广东、福建、江西、湖南、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重庆等十省(自治区、直辖市)质监部门,认真贯彻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精神,建立了泛珠三角区域质监合作局长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年会,具体时间由承办方协商各成员方确定。
根据安排,下一届泛珠三角区域质量合作会议将在湖南省召开。
(省质监局办公室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