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岗赤脚医生补助领不全?有关部门表示按省文件执行
梅州网讯 (记者钟智跃)近期,本报“民生”栏目接不少有关农村赤脚医生补助领不全的投诉,其中按政策应由村级负担的部分,或因村财政紧张无力承担,或因无强制要求不发放,导致符合条件的离岗赤脚医生们未能领取完整的补助额。
大埔县青溪镇蕉坑村68岁的涂先生,当了42年赤脚医生。根据相关政策,他已领取了2013年度和2014年度的赤脚医生补助。“但补助没领完全,村负担那块领不了。”涂先生说。按涂先生的情况,每月理应领到900元补助,但由于村级负担部分未领,实际只拿到720元。他告诉记者,附近有些贫困村因为经济不宽裕,无力承担这部分补助,但是该村经济较宽松,村干部却说县里无强制规定,所以“即使有钱也不敢发”。据其他村村民反映,他们所处村也有类似情况,有的因村财政紧张无力承担,有的因无强制要求不发放。如梅江区长沙镇澄滩村因村经济贫困,该村的赤脚医生和接生员也未能领到村级负担部分补助。
据了解,农村接生员和赤脚医生是特殊年代农村地区医疗卫生的重要力量,在当年医疗条件十分有限、医护人员相对缺乏的情况下,为保障广大农村群众身体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他们中很多人到了退休年龄,离开卫生事业后生活却陷入贫困。广东省从2013年1月1日起,给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发放生活困难补助。发放生活困难补助所需资金,我市情况是由省、市、县、村按4.8:1.6:1.6:2的比例分级负担,且根据工作年限不同,每人每月补助700-900元。但对于已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获取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人员,不能享受该项补助。
关于补助资金中村级负担部分未实施的情况,记者咨询市卫计局获悉,目前该部门没有具体要求或强制,原则是按省文件执行,依各村经济情况而定,主要是由“地方上落实”。记者就涂先生的情况咨询大埔县卫计局,该局工作人员也同样表示“按文件规定落实”,将把情况向县政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