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诈骗60起骗钱近百万 “取钱组”四人分别获刑8至14年

22.12.2015  13:51
该电信诈骗团伙分为电话组和取钱组,取钱组成员提供银行卡账号给电话组成员,再由电话组成员通过打电话冒充被害人的领导、亲戚、老师、朋友等,谎称自己急需用钱,让被害人汇款到指定账户上。

  本报讯  (记者陈潮华  通讯员谢碧娟)近日,丰顺县法院对一起电信诈骗案中负责提供银行卡账号及取钱转账的黄×强等四人作出一审宣判,四名被告分别被判处8年至1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别处6万元至15万元不等的罚金。

  去年10月至2015年6月期间,黄×强以每套1400至1500元的价格从万×花(女,另案处理)手中购买了大量的银行储蓄卡用于诈骗。随后,黄×强召集同乡邵×桂、范某和龙×日,加入一个电信诈骗团伙,负责提供银行账号和取钱。该电信诈骗团伙分为电话组和取钱组,取钱组成员提供银行卡账号给电话组成员,再由电话组成员通过打电话冒充被害人的领导、亲戚、老师、朋友等,谎称自己急需用钱,让被害人汇款到指定账户上。黄×强等四人属取钱组,他们中参与诈骗最多的达60起,实施诈骗涉案金额共计951100元,被害人多达60余人。

  丰顺县公安局接到多名被害人的报案后,分别于今年6月2日、6月24日、7月4日成功将黄×强、邵×桂、范某、龙×日四人抓获归案,并在黄×强住处扣押了143张银行卡,其中用于本案实施诈骗的银行卡34张,非法持有他人银行卡共108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