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生拒交社会抚养费,拘留

01.06.2014  13:54

  本报讯  因超生子女拒交社会抚养费,遭司法拘留15天。近日,平远县卫计局联合平远县人民法院开展“超生钉子户”案件专项清理行动,对一名拒交社会抚养费的林某依法作出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据了解,为遏制政策外生育反弹的势头,该县卫计局最近专门对全县超生户进行排查,共清理出24户超生户。近日,县卫计局联合县法院主动对24户超生户进行约谈,劝谕超生户依法交纳社会抚养费。通过约谈,23户超生户均一次性或分期缴交社会抚养费。而家住东石镇的林某在1999年合法生育一男孩后,又在2008年超生一男孩,其后一直以“家庭经济贫困”为由,拒绝缴交社会抚养费。为此,该县人民法院遂依法作出对林某实行拘留15天的处罚。

  (朱双玲  姚春英  贾兴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