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法院发布民间金融案件审理状况白皮书
广州市越秀区法院发布民间金融案件审理状况白皮书
来源:新快报网络版
近年来,关于民间借贷纠纷、小额贷款纠纷的案件层出不穷,广州市越秀区法院近日发布了近三年来民间金融案件审理状况的白皮书,其显示2015年的小额贷款案件数是2014年的近3倍、2013年的27倍多。
申请财产保全案件大幅上升
近日,越秀区法院举办了防范和化解民间金融风险专题活动,越秀区法院驻民间金融街长堤金融法庭迎来了信息化改造后的首次开庭。庭审结束后,越秀区法院发布了《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民间金融案件审理状况(2015年度)》白皮书。
据白皮书显示,自2012年1月起至2015年12月止,该院共受理小额贷款案件342件、融资担保案件513件、典当案件115件,涉案标的额合计30.23亿元。案件数量和涉案标的额逐年上升,其中2015年呈现大幅上升态势。
据统计,在此期间,小额贷款案件增幅明显。2015年,该院共受理小额贷款案件248件,收案数是2014年的2.98倍、2013年的27.56倍;案件标的额9.67亿元,是2014年的2.83倍、2013年的17.15倍。据分析,小额贷款案件数量和金额递增,行业经营风险加大,债权回收风险更高。
与此同时,申请财产保全的数量大幅上升。2015年受理的449件民间金融案件中,涉及财产保全220件,占收案数的49%。债权人提供的保全财产线索多,涉及银行账户、房地产、应收账款、股权、收益权、机动车、厂房设备等等。大部分案件的保全线索在5条以上,有的甚至达到数十条。
爱搞“突袭”导致审理周期长
值得注意的是,债务主体人数多、审理周期长。民间金融案件通常涉及债务人和多名担保人,一方面,在诉讼中只要有被告下落不明,则需要通过公告方式送达应诉材料,造成案件审理周期较长;另一方面,一些被告为拖延诉讼,采取提管辖权异议、申请司法鉴定、在开庭当天搞证据突袭等方式,也造成案件难以在短期内审结。九成以上案件的审理周期在三个月以上,个别案件甚至超过一年。
广州越秀区法院金融庭负责人、商事领域专家法官潘锋介绍,2015年,该院将来自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监局、市政府金融办等单位的20名具有金融专业知识和丰富工作经验的工作人员聘任为专家陪审员,优先安排到金融审判庭,进一步加强专业化审判,以专业促公正。
■有此案例
案例1
被盗刷储户报案迟了 或要多担一成责
广州市民冯某在某银行处开立一储蓄账户,2015年10月5日23时59分,卡在自己身上,却收到手机短信提示该卡从ATM机取款5000元,随后两分钟多的时间内,短信提示银行卡又被提取了2.5万元。发现情况不对,冯某第一时间致电银行挂失,后又报警。
此前庭审中,冯某通过举证手机短信截图、流水清单、报警证明和刑侦立案告知书等证明银行卡被盗刷时,该银行卡确实在其身边,用以证明银行卡是复制克隆进行违法交易的。
对此,法院经审理当庭作出判决,认为冯某提供证据足以证明案发时涉案的交易系伪卡交易。银行作为发卡方,应当提供相应的技术保证卡片使用安全,而冯某应妥善保管密码,根据双方的责任比例,判定银行承担80%的损失责任,即为2.4万余元。
而在一年多前,原告曾某也曾遭遇类似情况。2014年11月28日23时49分,其储蓄卡发生ATM转账交易3万元。但直到次日8时许,曾某才发现手机通知短信,后通过手机银行转出涉案银行卡卡内资金4.6万余元。
后经调取ATM监控视频发现,一男子持银行卡取走了涉案的3万元。对此,曾某称自己当时在广州市站前路的家中休息。银行方面则认为,曾某在案发8小时后才报案,其无证据证明非其本人交易或授权他人交易,也存在保管密码不善的过错等。
最终,法院一审判定银行方面承担70%的损失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