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车内挂饰品!清明假期很多人被罚

08.04.2019  14:52

不少车主都有这个习惯:

在车内悬挂饰品或者摆放玩偶

早在今年2月份

已有粤S司机因此被开了罚单

不过

还是有很多东莞车主不以为然

4月5日晚

又有17位车主因车内悬挂装饰品

被交警当场开出了50元罚单

一晚上17人被罚!

4月5日晚

桥头交警严查各类机动车违法行为

让不少司机蒙圈的是:

自己开车出行没违停也没违章

却无端收到50元的罚单

到底是为何?

原来

他们都是因为车内都悬挂了装饰品

所了吃了罚单

吊坠、福袋、娃娃都不能这么放▼



交警表示: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六条第四项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物品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

这个规定超9成司机不知道

对于车内不可悬挂装

妨碍驾驶人视线物品的规定

不少司机甚至是老司机都知之甚少

交警查处过程中

九成以上司机都表示不知道此规定

执勤交警还表示

对于悬挂一些形状较小的饰品,对驾驶员视线造成的干扰并不明显,大多以批评教育方式为主,提醒车主重视相关问题。

而对悬挂、放置明显影响驾驶员视线的挂饰或摆件,交警部门将依法对驾驶员进行处罚。

这些交通违法也很容易被忽视

除了在车内悬挂饰品

在日常行车中

这些行为也很容易被忽视

比如开车打电话、抽烟的,还有就是不系安全带的。

据了解,虎岗高速就启用了电子警察抓拍这些交通违法行为。

对于开车打电话的处罚款100元记2分处罚,对于抽烟等妨碍安全行车行为的处罚款100元记2分处罚。

据介绍,在高速路及城市快速路上,驾驶人未系安全带的罚款200元记2分,在非城市快速路或高速路上未系安全带的,罚款200元,乘客未系安全带的罚款200元。

这关系到大家日常出行安全!

希望广大车主一定遵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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