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车内挂饰品!清明假期很多人被罚
不少车主都有这个习惯:
在车内悬挂饰品或者摆放玩偶
早在今年2月份
已有粤S司机因此被开了罚单
不过
还是有很多东莞车主不以为然
4月5日晚
又有17位车主因车内悬挂装饰品
被交警当场开出了50元罚单
一晚上17人被罚!
4月5日晚
桥头交警严查各类机动车违法行为
让不少司机蒙圈的是:
自己开车出行没违停也没违章
却无端收到50元的罚单
到底是为何?
原来
他们都是因为车内都悬挂了装饰品
所了吃了罚单
吊坠、福袋、娃娃都不能这么放▼
交警表示: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六条第四项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物品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
这个规定超9成司机不知道
对于车内不可悬挂装
妨碍驾驶人视线物品的规定
不少司机甚至是老司机都知之甚少
交警查处过程中
九成以上司机都表示不知道此规定
执勤交警还表示
对于悬挂一些形状较小的饰品,对驾驶员视线造成的干扰并不明显,大多以批评教育方式为主,提醒车主重视相关问题。
而对悬挂、放置明显影响驾驶员视线的挂饰或摆件,交警部门将依法对驾驶员进行处罚。
这些交通违法也很容易被忽视
除了在车内悬挂饰品
在日常行车中
这些行为也很容易被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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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开车打电话、抽烟的,还有就是不系安全带的。
据了解,虎岗高速就启用了电子警察抓拍这些交通违法行为。
对于开车打电话的处罚款100元记2分处罚,对于抽烟等妨碍安全行车行为的处罚款100元记2分处罚。
据介绍,在高速路及城市快速路上,驾驶人未系安全带的罚款200元记2分,在非城市快速路或高速路上未系安全带的,罚款200元,乘客未系安全带的罚款200元。
这关系到大家日常出行安全!
希望广大车主一定遵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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