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校园贷风险防范相关文件的通知》的要求,为切实加强校园贷风险防范工作,防止不良校园网贷改头换面危害学生和校园的乱象发生,切实维护校园安全和稳定,现将进一步加强校园贷风险防范工作的有关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制定校园贷风险防范专项教育工作方案,大力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教育
1.利用学院官网、官方微信、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全方位向学生发布预警提示信息,加强校园贷、网络贷风险的警示教育。
2.各学院结合日常安全教育,利用主题班会、讲座、知识竞赛等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强化学生金融常识、理性消费教育。一要结合典型案例阐明不良校园贷危害,加强风险提示、警示教育,增强学生对不良校园贷的防范能力。二要加强学生消费理念教育,将培养学生勤俭节约意识与学生日常思政教育相融合,引导学生不盲目攀比、不贪图享乐、不过度消费,树立合理消费、理性消费、科学消费的正确观念。
3.各学院可邀请金融监管机构有关专家来校开展金融知识进校园活动,普及信贷知识、网络安全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学生金融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对校园贷甄别、抵制的能力。
二、统筹做好学生精准资助帮扶
1.各学院要制定本年度的资助政策宣传方案,切实提高资助政策宣传的广泛性和有效性,引导学生通过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校内资助以及社会捐助资金等正当合法的途径来解决学习生活上的经济难题。鼓励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学生开展拓展学习、勤工助学、创新创业等,满足学生发展性需求。
2.各学院要及时掌握好学生经济困难情况,特别是做好突发意外导致生活窘困学生的资助工作,给予更多的鼓励和帮助,做到精准资助、应助尽助,防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不了解资助政策而误入不良校园贷的陷阱。
三、认真开展问题风险排查处置
1.各学院要建立日常监测机制,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及时发现学生在生活消费、人际消费、娱乐消费等方面出现的倾向性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纠正,努力做到早防范、早教育、早发现、早处置。
2.各学院要全面开展学生不良借贷风险专项摸查,填写《校园贷摸查及风险防范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请在4月23日前以学院汇总发送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后续排查如有更新,请及时报告),建立不良校园贷风险台账,对参与不良校园贷的学生逐一做好帮扶引导,会同学生家长及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切实维护学生权益和校园稳定。
四、做好防范校园贷宣传及总结
1.各学院在4月21日-5月12日集中开展教育、摸排的同时,通过网站、抖音、微信、橱窗等载体,加大校园金融知识普及力度,向学生发布不良校园贷预警提示信息,营造抵制“套路贷”、远离“校园贷”的校园文化环境和舆论氛围。
2.各学院开展校园贷防范情况要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并请在5月16日前,将本院现阶段开展“校园贷”风险防范工作总结与活动资料(文字、图片、视频等)发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85280083;地址:校行政楼207;联系邮箱:zxdk@scau.edu.cn。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