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违章户外广告一律拆除 商业广告审批暂停

23.12.2015  18:30

■东城街道日前全面拉开辖区违章户外广告整治行动序幕 东城城管分局供图

东莞时间网讯 日前,市城管委组织召开工作动员会,贯彻落实市主要领导有关批示精神,动员部署市区违章户外广告的综合整治工作。专项整治期间,市城管局将暂停对市区商业广告设置审批工作。

据悉,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从今年12月持续到明年5月,将重点对市区范围内(除公路控制区范围)的各类违章大型广告、广告灯箱、灯杆旗和乱拉挂、乱张贴宣传品行为进行整治,并对存在安全隐患、破损严重、影响市容、领导交办及群众意见大的违章户外广告进行重点整治。

近4000块户外广告牌违章情况严重

据了解,违章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是今年城市管理“1235升级计划”的一项核心整治任务。前期,市城管局对市区范围开展了大量的摸底调研工作。根据调查情况,目前市区共有户外广告牌近11000块,但是数量如此庞大的户外广告,经审批设置的不足十分之一,而且违章情况严重的有近4000块,多、乱、杂,设置不合理、不规范、不科学,不但影响了市容市貌,还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调研显示,主要存在以下几类情况:一是乱搭乱挂破坏了建筑物层次感,如南城街道的银丰路、东城街道的涡岭工业大道等地段,集中了店名店招、灯箱、墙体等户外广告牌上百块;二是侵占绿色景观,影响交通视线,如万江街道的金鳌路、东城街道的长泰路等路段设置的大型广告;三是褪色破损,档次较低,如东城街道的温增路、万江街道的泰新路、莞城街道的光明路等路段的户外广告;四是直接影响群众生活和身体 健康 ,如东城街道的温南路等路段设置的墙体广告,将民房窗户完全遮挡。

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户外广告无序发展和违法设置,与我市“国际制造名城、现代生态都市”的城市定位明显不符,严重影响了城市形象,降低了城市品位,希望通过违章户外广告的综合整治,带动城市管理各项工作的提质提效,使户外广告重新成为展示东莞城市形象的风景线,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

市区商业广告设置审批工作暂停

据悉,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将重点对市区范围内(除公路控制区范围)的各类违章大型广告、广告灯箱、灯杆旗和乱拉挂、乱张贴宣传品行为进行整治,并对存在安全隐患、破损严重、影响市容、领导交办及群众意见大的违章户外广告进行重点整治。

根据工作安排,今年12月是第一阶段,属于自查自纠阶段;第二阶段从2016年1月1日至4月30日,属于集中整治阶段;第三阶段在2016年5月1日至15日开展,属于检查验收阶段。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期间,市城管局暂停对市区商业广告设置审批工作。

市城管局局长、市城管委办公室主任唐耀文表示,整治工作实行属地负责制,莞城、南城、东城、万江街道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全面负责本辖区的整治工作。市城管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对四个街道的违章户外广告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指导,依法查处重大或跨区域案件。

市城管局将从各镇(街、园区)城管分局各抽调10名执法人员配合四个街道城管分局开展整治,另外从综合执法支队和相关分局抽调10名女同志成立应急分队,负责协调做好各项后勤保障。

将逐步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会议要求,对所有涉及的违章户外广告统一组织快速拆除,按照“不手软、不放过、不讲情、不通融、不留死角”的原则,做到“快、狠、准”,一律予以拆除,以铁的手腕进行大力整治。

同时,对违章户外广告要按程序统一向广告业主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做好拍照等证据保存工作,并在社区干部的见证下拍照取证。对有关单位设置的大型指示牌、公益性广告、墙体橱窗广告等,符合补办条件的,依法处置后可按程序申报补办;对不符合补办条件的广告,一律不得悬挂,确保户外广告规范设置。对于部分大型LED广告,将督促业主做好不同时间段的亮度调节,避免夜间的灯光污染造成扰民现象。

唐耀文介绍,全市城管系统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指导和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以大手笔、大气魄铺开全市违章户外广告整治工作,逐步将广告管理推向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的轨道。明年,将参照此次整治模式,以点带面在全市范围全面铺开,实现违章户外广告“一年内基本遏制,三年内基本消除”的工作目标。

整治动态:各街道陆续进入“强拆”阶段

近期,城区四个街道或试点先行、或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积极开展户外广告整治行动。通过连续多天大力开展清拆行动,有效清理了一批违章广告招牌,营造了整治声势,拉开了市区违章户外广告整治行动的序幕。

东城街道整治任务最重,涉及1600余块广告牌。东城城管分局根据实地调查情况,按照先易后难原则,筛选出部分占用公共地方、牵涉利益不复杂或残旧破损严重、存在安全隐患的违章户外广告,以石井大道为试点,连续多天开展集中行动进行了统一清理,近期共计清理拆除违章竖式广告、立地广告、墙身广告等162块,拆除面积共约720平方米。

南城街道成立了户外广告整治领导小组,南城城管分局对户外广告的合法性进行了甄别,并对辖区内的户外广告进行排查统计,发现大约有800宗违章户外广告需要整治。南城城管分局快速开展以三个中队为核心的违章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目前已发出《责令整改(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529份,要求各违法单位在12月31日前自行清理完毕,否则将实施强制清拆。现阶段,违法单位已自行拆除17宗。

12月16日-17日,市城管局综合执法支队联合万江街道城管分局连续两天开展统一拆除违章广告行动。整个行动共出动拆除队94多人次、装卸机20台次,集中拆除该街道金联路、中心区东路、中心区西路、银龙路、万道路等路段占用公共用地违章广告牌共83宗,整个拆除行动顺利完成。

12月7日起,莞城对经教育劝说后仍未清理或者无主违章户外广告,每日派出执法人员进行拆除,包括布幅、指示牌、喷画、角铁广告架等。同时,做好拆除登记造册工作。截至12月11日,共拆除违章户外广告牌30块。

■温馨提示

一、设置户外广告到哪里审批?

在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乡道等公路和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设置的,需向交通公路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交通公路部门进行审批  。

在上述范围之外申请设置户外广告牌的,由城管部门对其进行审批。市城管局已授权的中心镇,可对非T型立柱广告牌进行审批;未下放行政审批权的非中心镇的户外广告设置,由市城管局负责行政审批工作。目前市城管局的授权范围有:石龙镇、虎门镇、常平镇、桥头镇、寮步镇、大朗镇、厚街镇、长安镇、凤岗镇、樟木头镇、塘厦镇、石碣镇、麻涌镇、松山湖(生态园)、沙田镇(虎门港)、清溪镇。

二、如何正确设置户外广告?

申请条件:1、符合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的范围和要求。2、使用安全、环保、清洁材料;符合国家建筑物和构筑物结构荷载、防雷、防风、抗震、消防、电气安全以及环境保护的要求;使用光源性装置的,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光污染。3、符合其他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4、不损害公众及他人利益。5、具有设置权属。6、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具体办理:申请人向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或受委托镇街的办事窗口提出申请→受理→审查→决定→证件制作与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