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县山调办践行群众路线,化解积案“巧用招”出实效
自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连平县山调办按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要求,坚决反对“四风”,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在化解山林纠纷上连平县山调办以正确面对人民群众诉求的务实态度“巧用招”积极化解山林纠纷并取得实效。今年以来连平县山调办已成功化解2宗(其中一宗争议长达15年,另一宗争议长达7年)山林纠纷积案。
一、化解积案“巧用招”——四面出击多方化解。
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上坪镇石陂村向阳、红旗、塆子三个经济社集体与上坪镇新陂村委会及新陂村东风经济社集体因林权权属归属问题而引发山林纠纷,一直争议至今得不到解决。该纠纷具有几个特点:一是争议时间长,矛盾尖锐复杂;二是争议主体、对象多,涉及农户多,双方积怨久,关系长期紧张;三是面积大,涉林面积3000亩,林地价值高;四是历史遗留问题多,处理难度大。
虽然连平县政府在2008年对该争议林地权属进行了确权处理,但群众诉求仍未得到有效化解,2008年至2010年连续三年在春节后的第一天上班都有大批群众到连平县政府及林业局进行闹访并曾多次到省市上访,县主要领导和山调办相关同志也多次接访,但群众矛盾依然突出。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阶段,连平县山调办把该案作为这次活动为民办实事的重点工作来抓。多次组织林权争议调处人员查阅案卷、分析案情,四面出击多方化解:一是调处人员紧紧围本案利用已掌握的证据材料,认真细致、事实客观深入山场开展调查、取证工作;二是通过深入群众,多次调查走访了解知情的案外人员获取有用的化解该案的信息;三是充分发挥村民小组长和当地熟悉当地群众风俗习惯和山林地貌的老者,利用他们帮助做好纠纷调解工作;四是充分调动村社中外出乡贤、老干部参与纠纷调解。
正是连平县山调办“巧用招”四面出击多方化解,不断的挖掘有利于化解本案的各种因素,整合各方力量形成合力,才将长达15年的山林纠纷较好地化解,最后争议双方于2014年4月1日达成了一致意见并签订协议,达到案结事了的目的,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深受群众好评。
二、化解积案“巧用招”——找出难点逐个击破。
2007年油溪镇新溪村叶屋等6个经济社与新溪村委会因叶屋坑山场林权权属归属问题而引发山林纠纷,争议面积达4000多亩。一直以来新溪村叶屋等6个经济社与新溪村委会其他15个经济社的山林争夺战一直没有停息,双方村民曾多次因纠纷问题发生打架斗殴事件,势态不断恶化,以致之后连平县山调办及河源市相关部门多次调解都以失败告终。
自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连平县山调办本着为民办实事、为民办好事的原则迎难而上,敢啃硬骨头继续加大力度调解该纠纷。为更进一步详细了解情况找准突破口,连平县调处办干部职工不辞劳苦多次下到基层、深入群众调查摸底。在详细了解情况后,连平县山调办集体讨论研究找出该案的难点:一是双方群众存在严重的对立情绪;二是双方群众对山林权属历史沿革不了解;三是双方群众不肯让步。在梳理好工作的难点后连平县山调办开始对症下药“巧用招”,采取逐个击破法将各工作难点一一化解。一是针对双方对立情绪情况,连平县山调办组织专门调查组多次到群众家中分别对双方群众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缓和群众的对立情绪。二是针对群众不了解政策情况,连平县山调办工作人员亲自向村民宣传我国山林权属历史沿革情况及林权调处等相关法律知识,使群众增进知识做到人人心中都有杆秤,为后续化解工作打下调解基础。三是针对群众不肯让步情况,在缓和群众情绪以及向群众讲解政策知识后多次到山场和双方村组调查走访,及时召开调解会摆明双方现有权属证明依据并相互撮合,最终双方当事人本着尊重历史和现实,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通过协商于2014年9月16日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至此,一起长达7年的山林纠纷最终画上了一个圆满句号,成为连平县山调办“巧用招”又一成功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