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公款送礼案重审 被告人称给领导130万公款

21.12.2014  08:23

因涉及公款“送礼”而被广泛关注的杜文案,在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重审

   2014年12月18日、19日,呼和浩特中级人民法院开庭重审“杜文案”,被告人杜文被指控涉嫌贪污,牵出省级行政机关动用公款异地“送礼”的丑闻。 曾多次坚称送礼去向“不能说”的杜文,首次在庭上供述,有130万元礼金转交给了时任自治区公安厅某领导(后升任副省级干部,现已退休),由其负责协调联 络公安部办事人员。本案未当庭宣判。

  杜文家人坚持认为,杜文只是替政府“跑腿儿”的,却在举报上级武志忠后遭到打击报复。武志忠为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原副秘书长、法制办原主任,目前因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罪名被判处无期徒刑。

  2012年8月,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杜文被呼和浩特市中级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法院认定,杜文在协助自治区政府处理深圳土地案过程中,贪污公款492万元。这笔钱包括用来打点有关部门的480万元礼金及12万元差旅费。

  杜文上诉后,2013年10月,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为由,将此案发回重审。

  送礼风波

  作为杜文的辩护人之一、法律学者徐昕在庭审中多次强调,所有证据都证明本案是一起行政机关集体决策进行的公款送礼行为。

   送礼的目的,是为了协助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收回一块位于深圳特区的土地。杜文案一审庭审记录显示,深圳市政府于1996年出于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特殊照顾, 以优惠地价专项扶持了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的一块土地,该地使用权出让给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其后,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委托深圳市蒙帝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开发建设内蒙古大厦,并约定大厦产权归该公司所有。2006年,该公司以该土地使用权偿还债务。2006年2月23日,长沙铁路运输法院下达裁定书,将土 地使用权人变更为蒙帝公司的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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