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维和委”宣布政党、选举、公投3项法律仍有效

09.06.2014  23:13

  中新社曼谷6月9日电 (记者 余显伦)泰维护国家和平与秩序委员会9日发布公告,确认选举法、政党法及公民投票法等3个法律仍然有效。

  “维和委”的公告称,根据该国现行有关法律规定,所有法院将被保留;根据2007年版宪法而设立的独立机构和其他组织一并保留,以便处理该国的法律问题。

  选举法涉及该国国会下议院议员的选举以及国会上议院议员的遴选、选举程序。该公告称,国会上议院议员的遴选、选举在这段时间被暂停,什么时候举行国会上议院议员的选举、遴选,尚待进一步通知。泰国会上议院是5月24日晚间被“维和委”宣布解散的。

  泰国会下议院是泰前总理英拉在2013年12月9日宣布解散的,2014年2月2日举行了新一轮国会下议院选举,因反政府群体及反对党——民主党的抵制而流产,3月21日被泰宪法法庭裁定是次选举无效;泰“维和委”主席巴育在5月30日晚间的电视讲话中曾表示,国会下议院的选举可能从现在起的15个月后举行。

  “维和委”的公告称,政党法虽仍然有效,但现存政党现阶段举行会议或进行其他任何政治活动都将被禁止,并同时暂停新政党的成立或登记;公民投票法将一直有效,直至另行通知时为止。

  该公告称,5月22日前发生的所有向选委会、法院提交的请愿书,或与前述3个法律有关的诉讼,均根据前述3个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继续交由这些机构来处理。

  泰军方5月22日接管国家政权后的当天,“维和委”即发出第11号公告,中止了除与皇室有关条款外的2007年版宪法之法律效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