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听自己被警方“通缉” 女士借来30万欲汇给骗子
本报讯 (通讯员 朱燕华 记者 张斌)9月中旬,家住天宁区54岁的刘阿姨接到一个外地电话,对方自称是上海市公安局民警,说刘阿姨涉嫌洗钱260万,已经被网上通缉。“通缉”二字将刘阿姨吓得六神无主。
一会儿,电话那端又一个自称是公安局某中队的中队长还让刘阿姨上网查询,按对方要求输入一个网址后,屏幕上弹出了一个网上通缉令,上面赫然挂着刘阿姨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刘阿姨这下彻底相信了这位“中队长”,中队长说只要她交130万保证金打到“公安局安全账户”,等调查清楚就会把钱退回。为了不“牵连”家里人,刘阿姨找老同事借了30万,然后急匆匆跑到工商银行常州分行要求汇款。
工行常州分行的工作人员刘菁见刘阿姨急匆匆要汇这么一大笔钱,出于谨慎,她查了一下对方账户,户主竟是一名90后男子,交易记录显示都是刚刚汇款就被转走。刘菁敏感地察觉到刘阿姨可能遭遇了诈骗,于是她一边劝说刘阿姨先别忙汇款,一边拨打110报警。
新丰街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银行,在了解了相关情况后迅速查清刘阿姨并未被通缉,并告知其公安机关不会让“被通缉人员”汇款,经过民警的一番劝阻,刘阿姨终于恍然大悟。
正是刘菁的尽职尽责,谨慎小心,才避免了刘阿姨的损失,近日,新丰街派出所已经向天宁区见义勇为基金会为其申报见义勇为。
警方调查发现,犯罪分子利用人们趋利避害的心理,通过编造虚假电话、短信进行诈骗,而且诈骗手段不断翻新。诈骗借口从最原始的中奖诈骗、消费信息发展到绑架、勒索、电话欠费、汽车退税等,甚至还有人冒充电信人员、公安人员称受害人涉及贩毒、洗钱等犯罪,以公安机关将追究刑事责任为由进行骗钱。被骗者多为平时不看报纸、电视、无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的中老年人,尤以45岁以上妇女居多。
警方提醒,接到类似电话时,要保持警惕,尽快挂断电话,不要和对方过多纠缠,以免被对方牵着走。千万不要相信电话中自称“警官”“法官”“检察官”的说辞。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检法人员办理案件时,绝不会通过电话要求群众转账。公检法系统有专门的平台,没有所谓的“安全账户”。遇到类似可疑情况时,要及时与家人、朋友商量沟通,并向有关部门查证核实,或拨打110报警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