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学科教师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

23.06.2017  16:04

 

粤教继函〔2017〕29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学科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6〕17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学科教师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教基厅函〔2017〕14号),我厅制订了《广东省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学科教师培训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落实。

各地市、县(市、区)“三科”培训规划及具体培训方案请于2017年7月10日前报我厅。

 

广东省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学科教师培训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学科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6〕17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学科教师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教基厅函〔2017〕14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订《广东省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学科教师培训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学习国家有关基础教育改革的政策文件精神,深刻领会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学科(下简称“三科”)教材所代表的国家意志与所体现的主流意识形态意义,精准把握新编“三科”教材的思想理念和内容体系,在“三科”教育教学中全面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传统、民族团结、法治教育和国家安全教育等方面的要求,充分发挥“三科”育人功能,进一步培养学生形成良好的情感、积极的态度和正确的价值观。

二、工作任务

自2017年至2019年三年时间内,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文件精神和要求,通过省级统筹,地市、县(市、区)两级为主实施,完成全省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学科(下简称“三科”)约30万教师专项培训工作。

(一)省级统筹任务。省教育厅负责全省“三科”培训工作的总体部署、推荐培训专家、网络资源建设、跟踪反馈、工作总结等任务,宏观把握培训工作质量和进程。由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材出版供应商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教材出版中心)协助“三科”教师与教研员的培训实施工作。

(二)地市工作任务。各地级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订本行政区域内“三科”培训的三年规划、培训组织、培训工作总结,具体完成县(市、区)“三科”教研员培训任务。培训者为国家级培训者和接受过国家级培训的“三科”骨干教研员,培训对象为县级教研室“三科”教研员。此外,在各县(市、区)培育和建立地市的“三科”教学改革实验和培训示范基地,引领“三科”教学改革和发展,及时总结经验与做法。

(三)县(市、区)工作任务。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订本行政区域内“三科”培训的三年规划、培训组织、培训工作总结,具体完成县(市、区)“三科”教师的全员培训任务。培训者为国家级、省及地市级培训者,或接受国家级、省及地市级培训的县级教研室“三科”教研员,培训对象为所有承担“三科”教学任务的教师。此外,在各乡镇培育和建立“三科”教学改革实验和培训示范基地,积极探索“三科”教学改革和发展,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和做法。

三、培训内容和方式

(一)培训内容。学习教育部朱之文副部长关于做好“三科”教材培训工作的讲话(视频光盘);学习教材编写理念、思路、内容结构和基本体例;解析教材重难点和教学主要策略;研讨实施建议及教学基本方法;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通过上示范课、研讨课进行教学实操培训。道德与法治课程培训结合我省中小学法治教育骨干教师专项培训,重点加强对中小学教师的法治教育培训,补齐中小学教师的法治知识短板。

(二)培训方式。以集中培训为主,与网络研修、校本培训、专题研讨、示范教学相结合。各地“三科”培训组织单位应记录保存所有培训文件和影音资料,按规定要求上传至相关网站,供教师研修学习之用。对偏远地区学校,要组织力量“送培下乡”,帮助乡村教师准确、科学完成“三科”教材教学任务。

四、培训时间和进度安排

(一)小学道德与法治、语文教师培训。2017年7月底前,完成一年级全体教师和2016年使用统编教材地区二年级教师培训工作;2018年7月底前,完成一年级新任教师、二年级全体教师和2016年使用统编教材地区三年级教师培训工作;2019年7月底前,完成一至三年级新任教师及四至六年级全体教师培训工作。

(二)初中“三科”教师培训。2017年7月底前,完成七年级全体教师和2016年使用统编教材地区八年级教师培训工作;2018年7月底前,完成七年级新任教师、八年级全体教师和2016年使用统编教材地区九年级教师培训工作;2019年7月底前,完成七、八年级新任教师和九年级全体教师培训工作。

五、培训工作保障

(一)组织领导。各地市、县(市、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三科”教师的培训工作,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制订本地区“三科”教师培训方案,统筹落实培训资金,确保培训工作有序进行。

(二)落实责任。各地市、县要明确“三科”教师培训的牵头部门和主要责任人,省建立“三科”培训工作考核和通报制度,每年对各地市、县按照培训计划开展“三科”教师培训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通报,考核结果列入省“强师工程”地方奖补因素。

(三)培训力量。广东省将建立“三科”培训专家库,初期以参加过国家级“三科”培训的教研员和骨干教师为主(见附件),同时不断吸纳各地涌现出来的培训骨干进入省级专家库。通过省级“三科”培训的教研员和骨干教师可作为培训专家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培训工作。

(四)培训资料。培训资料包括教育部朱之文副部长关于做好“三科”教材培训工作的讲话(视频光盘)、经教育部审定通过的“三科”教材及教师用书等资料。省将在“广东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开辟“三科”教学专栏,该平台链接教育部“统编教材教师培训网络服务平台”,供教师网络学习使用。各地还可自行组织遴选相关的示范或研讨课例进行现场学习观摩。

(五)设立支持热线。为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实施,在省教育研究院设立热线电话,解决各地培训中出现的问题。各地市须在教研部门开设热线电话,答疑解惑。

六、考核与学时登记

培训结束时,由培训机构负责对学员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合格者,依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的暂行办法》(粤教继〔2013〕2号)规定,省、市、县(市、区)各级按照集中面授每天6学时的规定,给予参加培训的“三科”教师登记18学时继续教育学时。

七、培训经费

按照我省集中培训450元/人/天的标准,省级培训经费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承担培训任务的相关单位统筹解决;市、县(市、区)“三科”教师培训经费由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与承担培训任务的相关单位承担,经费标准参照省培训标准或以各地市教师培训实际标准为准。

八、任务分工

全省“三科”教师培训实行省级统筹、市县(市、区)两级组织实施,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教材出版中心)协助开展“三科”教师和教研员培训工作。省教育厅按照工作需要开展省级培训,各相关处(室)分工合作,具体如下:

(一)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与师资处负责全省“三科”教师培训的统筹工作。联系人:郑学艳、秦玲;联系电话:020-37626829、020-37627305。

(二)教研院与基教处负责组织实施省级培训,建立省“三科”培训专家库,并指导地级市教育局开展县“三科”教研员培训工作和县(市、区)教育局开展“三科”教师全员培训工作。联系人:沈林;联系电话:020-83339162 。

(三)法规处、思政处协助指导“三科”教师培训工作。

(四)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在“广东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开辟“三科”教学专栏,该平台链接教育部“统编教材教师培训网络服务平台”,建设“三科”培训资源。同时,负责培训过程中专家讲课的录制工作。联系人:吴久胜、陈文红;联系电话:020-84447743、020-84245337。

(五)各地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具体组织实施,明确部门分工,规范工作程序,进一步狠抓落实,确保“三科”教师培训取得实效。请各地市教育局每年7月30日前将本地开展“三科”教师培训工作的总结报省教育厅。

附件:广东省参加国家级“三科”教师培训人员名单

 

 

广东省教育厅         

2017年6月19日       


附件:

广东省参加国家级“三科”教师培训人员名单

一、小学道德与法治

姓 名

单 位

职务职称

钟守权

广东省教育研究院教研室

教研员

唐雪梅

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教研员

严小玲

清远市教育教学研究院

教研员

汪仕良

惠州市惠阳区教育局

教研员

袁红梅

河源市源城区雅居乐小学

教 师

郭小娟

梅州市梅县区教育局

教研员

温万生

汕尾市教育局教研室

教研员

张永新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水藤小学

教 师

薛茁

湛江市霞山区教育局教研室

教研员

卢 升

韶关市教育局教研室

教研员

胡嵘苹

东莞市东城教育办

教研员

纪伟婵

汕头市教育局教研室

教研员

翁根俊

珠海市香华实验学校

教师

陈 兰

潮州市湘桥区教育局教研室

教研员

吴旭东

揭阳市实验小学

副校长

陈丽嫦

佛山禅城区南庄镇吉利小学

教 师

二、小学语文

姓 名

单 位

职务职称

杨建国

广东省教育研究院教研室

教研员,副研究员

刘江明

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教研室

教研员

王亚芸

广州市教育研究院教研室

教研员

尹 丹

深圳市深圳小学

教导主任

陆晓霖

珠海市

语文教师

庄晓珊

汕头市教育局教研室

教研员

朱志衡

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发展中心教研室

教研员

黄俊云

佛山市顺德一中附小新德业学校

语文科组长

黄会芬

韶关市教育局教研室

教研员

赖伟建

河源市教育局教研室

教研员

李山梅

梅州市教学研究室

教研员

谢润妹

惠州市龙门县教育局教研室

副主任

陈荣波

汕尾市教育局教研室

教研员

黄小颂

东莞市教育局教研室

教研员

李慧婷

东莞市石排镇福隆小学

教师

雷丽珍

中山纪念中学三鑫双语学校

教师

陈惠莺

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教研室

副主任

陈一新

湛江市

教师

伦仲潮

肇庆市教育局教研室

副主任

李翠华

清远市教育教学研究院

副主任

肖玩君

潮州市教育局教研室

副主任

朱帼英

云浮市教育局教研室

教研员

三、初中道德与法治

姓 名

单 位

职务职称

沈  林

广东省教育研究院

社会科主任、研究员

周清生

河源市教育局教研室

教研员

蔡伟俊

潮州市教育局教研室

教研员

曹书华

汕尾市教育局教研室

教研员

郑向农

惠州市博罗实验学校

教师

张云平

广州市教育研究院

教研员

莫志科

清远市教育教学研究院

教研员

陈志杰

汕头市教育局教研室

教研员

伍燕坤

云浮市教育局教研室

教研员

曾文勇

顺德区陈村镇陈惠南纪念中学

备课组长

柯亚忠

湛江市教育局教研室

教研员

何兰芳

韶关市浈江区教育局教研室

教研员

庄艳娜

梅州市梅县区宪梓中学

教师

张文慧

深圳市南山实验教育集团

教师

张东萍

江门市教育局教研室

教研员

许 影

佛山市南海区桂江一中

教 师

郑向农

惠州市博罗实验学校

教师

王学成

中山市教育局教研室

教研员

李松华

珠海市教育局教育发展中心

教研员

董祖军

高明市教学科研培训中心

教研员

许风仙

阳江市实验学校

教师

温武训

揭阳市岐山中学

教师

四、初中语文

姓 名

单 位

职务职称

冯善亮

广东省教育研究院

教研员

茹清平

深圳市南山区教科研中心

教研员

姚 菊

广州市教育研究院

教研员

倪 岗

深圳市宝安区教科研究院

教研员

杨斯月

省佛山市教育局教研室

教研员

罗金清

省韶关市教育局教研室

教研员

骆伟山

省河源市教育局教研院

教研员

房凤娜

梅州市学艺中学

语文科教研组长

邓荣华

惠州市惠城区教育局教研室

教研员

许家塔

汕尾市教育局教研室

教研员

张宝华

中山市教研室

教研员

施文华

江门市中小学教研室

教研员

张春红

湛江市教育局教研室

教研员

朱伯勇

茂名市教育局
教育教学研究室

教研员

邵献计

清远市教育教学研究院

教研员

顾映钊

潮州市潮安县教育局教研室

教研员

罗文成

云浮市教育局教研室

副主任

五、初中历史

姓 名

单 位

职务职称

魏恤民

广东省教育研究院

教研员

李渊浩

广州市教育研究院

教研员

楼卫琴

中山市教育局教研室

教研员

刘洪生

珠海市教研中心教研室

教研员

朱命有

汕头市教育局教研室

教研员

肖粤山

韶关市教育局教研室

教研员

洪 伟

清远市教育局教研室

教研员

唐云波

深圳市教科院教研室

教研员

陈家运

东莞市教育局教研室

教研员

伍尚康

市教育局教研室

教研员

叶镜湖

河源市教育局教研室

教研员

高 飞

云浮市教育局教研室

教研员

孙卿玮

汕尾市教育局

教研员

张正凯

惠州市教研室

教研员

杨芳

清远市清城区教研室

教研员

冯振磊

肇庆市端州区教育局教研室

教研员

刘  洁

潮州市湘桥区城基中学

教师

陈 婷

湛江市二中海东中学

教师

阮思冕

广东实验中学

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