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曝郑州警察不准围观者拍照 警方:妨碍公务

31.07.2016  18:38
除此之外,网友认为,网曝秒拍视频并非白衣男子所拍,白衣男子身旁也还有另一年轻女子一直持手机在拍照,民警都并未予以呵斥;其中,一名身穿白上衣的男子将警车车门关闭,阻挠民警将嫌疑人带上警车,严重妨碍了民警执行公务。

微博截图

视频截图

  近日,一条时长28秒、爆料郑州一民警执法过程中不允许男子拍照,还抢手机,甚至扭打该男子的秒拍视频在网上疯传。

  7月31日,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从河南省郑州市公安局须水分局官微@郑州须水警务获悉,经查证,系该男子此前关闭警车车门,阻挠民警将嫌疑人带上警车,严重妨碍了民警执行公务。民警是在警告其不要再触碰警车。出警处置过程中,民警未禁止过现场任何持手机拍照人员的照相、摄像行为,不存在“威胁呵斥不准拍照”、“警察抢手机”等行为。

  网曝视频:民警执法中不让男子拍照,还动手抢手机

  7月28日下午,河南当地多个微博资讯博主转发网友爆料称,7月26日,郑州外资企业管理学校遭数十人暴力强拆,学生们同非法强拆作斗争。警察到场处理,威胁呵斥学生不让用手机拍照,学生不听,警察直接上去抢手机,扭打学生。

  与爆料微博同时流传的一段秒拍视频显示,一位身着制服的民警向一位身穿白衣的年轻男子说了句“你再给我zhao一下车”。在白衣男子回了句“我就zhao一下”之后,民警一边指着车,一边反复说着“你再zhao一下试试”,随后动手揪住白衣男子的后脑及脖子处。

  或许正是出于常人对zhao这个发音的理解,加之画面显示,该年轻男子身旁还有一位年轻女子在拿着手机拍照,爆料网友将zhao解读为拍照的“照”。于是,民警话语表达的意思就成了:不让用手机拍照,不让学生用手机照警车。

  “这不公然违反公安部刚出台的规定么?”很快有网友在回复中指出当事民警的问题。

  根据公安部官网以及国内权威媒体报道,7月26日公安部举办全国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视频演示培训会,针对民警在现场执法中遇到问题应当如何规范处置,进行了统一视频培训。

  其中就有提及,民警执法时,面对群众的围观拍摄,在拍摄不影响正常执法的情况下,民警要自觉接受监督,要习惯在“镜头”下执法,不得强行干涉群众拍摄。

  也就是说,如果白衣男子确实在拍摄民警执法,只要不影响正常执法,不该受到强行干涉。

  网友释疑:zhao是指“着”而不是“照”,民警让其别碰车

  在爆料微博下方,有网友在回复评论时表达了另一种截然相反的观点。

  争议的焦点落在对民警话语中zhao这个发音的理解。这一部分网友认为,民警所说的是河南方言,zhao对应“着”字,意思是“碰、接触、招惹”。于是,民警所说的那句“你再zhao一下试试”以及“zhao车”,是指“你再碰一下警车试试”。

  更有网友将时长28秒的秒拍视频重新看过,并列举出“zhao车”是指“碰警车”的证据。

  网友称,视频刚开始、画面还出于黑屏状态时,就有一个男子的声音传来:“信不信我跺车?”

  随后视频开始有画面,在嘈杂的人声中,传来一段关闭车门的“哐当”声。

  网友称,跺在河南方言里是踹的意思。现场停着的警车是面包车车型,中间车门是滑动方式开关门,在“哐当”声后,车门处于关闭状态,然后很快就有守在车边的其他民警将车门再度拉开。

  由此可以推断,在画面黑屏没有交待的过程中,有人将车门关上,其很可能就是此前扬言要“跺车”的男子,用脚踹的车门。

  除此之外,网友认为,网曝秒拍视频并非白衣男子所拍,白衣男子身旁也还有另一年轻女子一直持手机在拍照,民警都并未予以呵斥;而在民警伸手抓向该白衣男子时,也没有抢夺手机的动作。所以,民警动手的起因应与拍照无关。

  警方回应:系该男子关闭警车车门妨碍公务,民警并未干涉拍照

  7月29日,在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电话联系郑州市公安局后,相关工作人员回应:已获悉此舆情,并将介入调查真相。

  30日傍晚,郑州市公安局须水分局官微@郑州须水警务就此事件的调查情况发布警情通报。

  通报称,26日上午,郑州外资企业管理学校因土地施工问题,与施工方产生冲突,部分在校学生与施工队发生群殴。期间,多名学生持械打砸施工钩机,致使车内司机王某严重受伤。

  接报警后,须水分局迅速派警赶赴现场处置。经现场询问和调查取证,民警对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李某(男,18岁,登封市人)进行了传唤。在将其带离过程中,遭到现场校方人员、学生及当地村民阻拦。

  其中,一名身穿白上衣的男子将警车车门关闭,阻挠民警将嫌疑人带上警车,严重妨碍了民警执行公务。民警在警告其不要再触碰警车后,该男子仍不听劝阻并言语挑衅,双方遂发生争执。随后,现场学生和村民继续阻挠民警执法长达一个多小时,致使民警未能及时将涉案人员带回。

  后经查证,现场阻挠民警正常执法的白衣男子韦某正是参与打伤司机、打砸钩机的三名犯罪嫌疑人之一。

  通报称,在此次案件的出警、调查、处置过程中,民警未禁止过现场任何持手机拍照人员的照相、摄像行为,不存在“威胁呵斥不准拍照”、“警察抢手机”等行为。

  经医院诊断,受伤司机王某伤情严重,仍在进行紧急治疗。警方正在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时某(男,17岁,西平县人)、韦某进行抓捕。同时,对于网络上个别人员歪曲事实、散步不实言论的行为,警方将依法进行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