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个别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照搬照抄”
原标题:环保部督查发现个别部门和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照搬照抄”
新华社北京2月25日电(记者高敬)环保部25日通报2017年第一季度空气质量专项督查进展。督查发现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管理局、太原市华豹涂料有限公司的应急预案存在照搬照抄问题,预案难以落实。
记者从督查组获悉,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管理局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预案无落实清单,存在照搬照抄问题,在正式文件中出现其他县的地名。太原市华豹涂料有限公司重污染应急预案为网上下载模板,预案中相关地址仍为模板中其他省的地址,无可操作性。
督查发现的主要问题还有:北京市质监局未按照相关通知要求在2016年6月底前发布胶黏剂和建筑类涂料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标准。密云区燃煤锅炉窑炉“清零”任务完成不彻底,北京市城镇地区应于2016年10月底前基本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检查发现密云区仍有5台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石家庄市每天运输车辆大约3.8万辆次,运煤车占90%以上,大量柴油车虽有尿素处理装置,但正常使用率不足10%,目前没有部门对柴油车治理设施正常使用进行监管。
唐山市蓝欣玻璃有限公司为浮法平板玻璃生产企业,是唐山市重点排污企业和汉沽管理区最主要的大气排放源,但汉沽管理区编制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却未将该企业列入重污染天气停产、限产企业名单,导致2016年至今的历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该企业均未采取减少污染物排放的措施。
济南市章丘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为闽源钢铁有限公司提供该企业自2016年12月29日停产至今的证明。检查发现,该企业1号、2号烧结机2017年1月11日至2月1日仍在生产。
德州市经信委制订的冬季错峰运行调控企业名单调查论证不充分,部分已淘汰或近年已停运的生产设备和生产线纳入错峰运行调控。
鹤壁市应急管控清单不全面,全市水泥粉磨站均未纳入管控清单,一些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较多的橡胶、轮胎生产企业未纳入。
环保部还通报了部分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督查组已将发现的有关问题移交地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