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移居境外就算裸官 敛财更为大胆疯狂
信息时报讯(记者 陈博齐 通讯员 穗纪宣)近日,广东866名“裸官”被调岗处理的消息,再次将“裸官”一词推到舆论的关口,到底什么样的官员才算“裸官”?广州处理“裸官”具体情况又如何?昨日,在广州市纪委监察局举行廉洁广州建设定期新闻发布会上,广州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梅河清介绍,通俗理解的“裸官”是配偶子女均移居国境外者,但相关规定的要求更严格,只要配偶移居国外就算“裸官”。另外,“裸官”的敛财也比普通官员更为大胆疯狂,广州也加强了对这类干部的监督。
广州裸官得不到提拔和重用
“这规定似乎更严格了,干部的配偶移居国境外的,就算裸官。”梅河清介绍,早期“裸官”就是指配偶和子女都移居国外的官员,但这只是网络和民间的称谓。对于什么是“裸官”,《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给出明确定义,就是干部的配偶移居国外,或是没有配偶,子女均移居国外的干部。
广州市按照广东省委的要求,加大了对“裸官”的监管。首先是对“裸官”进行了调整,不得担任党政正职和敏感部门的领导。同时,对这一类干部也不得提拔和重用。另外,每年干部报告有关事项制度中,对涉及到“裸官”的都进行抽查核实。
而广州对“裸官”出境更是严格管控,除了统一收缴机关的党员干部、领导干部的护照,广州市还再开全国之先河,对村社主任、支部书记的护照实行集中监管。并且,广州市纪委按照中纪委和省纪委的要求,结合广州毗邻港澳的情况,与有关部门协作,健全官员防逃追逃的机制,确保不管“裸官”还是其他干部,涉腐必查。
这个裸官受贿9800万贪污2.4亿
“裸官不一定是腐败分子,但从我们查处的案件来看,确实有一部分腐败分子是裸官,裸官的腐败可能更显疯狂”,梅河清介绍,“我们查处白云农工商总经理张新华,敛财就显得更为疯狂和大胆,受贿9800万,贪污2.4亿元,目无党纪和国法。对这一类的贪污腐败分子将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去年9月21日,市纪委通报张新华案件时称,此案是近10年来广州纪委查处的单个领导干部涉案金额最大的一宗案件,并用了“触目惊心”、“十分恶劣”等词来形容。梅河清在去年发布会也透露,张新华确实有潜逃的倾向,相关部门已经掌握他的动向,并及时采取措施对相关人员进行查处,才使这个案件得到迅速的处理。
监管“裸官”的进展
2008年7月
2012年3月7日2013年4月2014年1月2014年5月
安徽省芜湖市政协常委周蓬安率先提出了“裸体官员”的概念。陕西省政协原副主席庞家钰成为第一个被称为“裸官”的省部级官员。
2012年3月7日
中纪委副书记、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马馼在两会期间首次正面提到裸官和财产申报制度:中国有多少裸官峙孪衷诨鼓岩阅贸鐾臣剖荨6院南浏阳等地区推行官员财产申报的情况,还不好评出“优劣”9刈⒐僭敝卮笫孪畋ǜ嬷贫鹊闹葱星榭觯⑶壹笆钡厝ネ晟扑悄壳耙扇〉拇胧�
2013年4月
人民日报“人民时评”发文:裸官已成为一个让贪腐行为加速、加剧的出口,需适当加以限制,有针对性地进行监管。
2014年1月
中共中央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对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不得列入考察对象。该规定被认为是中央向裸官发出最严厉的实质性制度设计。
2014年5月
中央赴各地巡视组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通报中,作为官方文件,安徽和广东两省在“通报”中均直接采用了“裸官”一词。这是官方文件首次使用来自民间的“裸官”一词。
2014年6月
广东省开始全面清查、登记裸官。从6月份起,一大批裸官被调离重要工作岗位。
(原标题:配偶移居境外就算裸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