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后入住旅馆死亡 旅馆要不要担责?

23.06.2014  11:21

   死者家属认为旅馆严重疏忽导致悲剧,应负连带赔偿责任,法院将择期审理

   东莞时间网讯 醉酒的公司员工,被老板送进旅馆入住后死亡,之后,死者家属将老板和旅馆告上法庭。

  近日,市第一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案件。

  起诉书称,张某栋生前担任黄某文的司机。出事当天,张某栋告诉家人,要与老板一起出去应酬。酒局上,黄某文多次对张某栋劝酒。在张某栋已经酒醉的情况下,他们又去了另一酒局。之后,见张某栋已酒醉,同桌喝酒的人便与黄某文一道,将张某栋送往锦江旅馆东莞某分公司入住。黄某文进行了身份登记,但锦江旅馆东莞某分公司在张某栋没有进行身份登记的情况下就允许其入住。当时送张某栋入住的朋友已经嘱托旅馆服务员给他们送矿泉水解酒,并且嘱托服务员对其进行照看。黄某文和张某栋在同一间房入住。

  5月4日,在旅馆房间里的张某栋被发现并非熟睡,而是已经死亡。

  依照《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登记。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按规定的项目如实登记。”,旅馆未对住客进行住宿登记,是否需要对其死亡承担责任?

  黄某文带张某栋外出喝酒,在张某栋醉酒的情况下,是否对其人身安全负有合理照顾义务?

  家属认为,张某栋死亡,是锦江旅馆东莞某分公司的工作人员及黄某文的严重疏忽及过错导致的,要求两被告连带赔偿原告116万余元。

  法院将择期审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