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7.24”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成功告破

07.08.2017  18:38

日前,肇庆德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历经3天鏖战,成功侦破一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抓获归案,还了群众一个期盼,让死者得以安息,弘扬了公安机关的声誉。

7月24日晚上21时许,在S265线莫村镇兴龙车行对出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行人黄某被一辆摩托车碰撞受伤倒在路面上,摩托车司机肇事后驾车逃逸。事故发生后,交警大队交管中队及荔枝岗中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经勘查及走访调查发现,一辆无号牌男装摩托车有重大肇事嫌疑。伤者黄某因伤势严重,经送院抢救无效于25日凌晨死亡。对此,李军副局长和梁捷华大队长高度重视,立即召集交管中队及荔枝岗中队民警对事故进行研判,并由成立专案组展开案件侦查,确保迅速破案。

专案组民警通过对出事路段沿途卡口和治安视频进行连夜排查、研判,寻找到突破性线索,最终锁定一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有重大嫌疑,嫌疑人驾车逃逸至S265线莫村扶赖附近后行踪消失,专案组民警初步判断该嫌疑人为本地人,并在永丰镇附近活动。7月25日,李军副局长带领专案组民警深入永丰、莫村等地进行走访排查,在辖区派出所的协助下,掌握到家住永丰镇的陈某某(在莫村某餐厅工作)有重大肇事嫌疑,当民警到陈某某家中调查时,发现陈某某已藏匿在外,于是立即对其家属进行宣传教育,督促陈某某迅速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26日中午,迫于公安机关全力追捕的压力,陈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交待了肇事逃逸的事实,但拒不供述肇事摩托车的去向。为此,专案组民警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通过发动群众、劝导其亲属和深入现场排查等方式,于30日成功在莫村镇太宪桥底的河边将陈某某肇事逃逸后藏匿的肇事摩托车起回。

经审讯,陈某某如实交待了肇事逃逸的犯罪经过:当晚他在莫村下班后驾车回家,途经莫村兴龙车行对出路段时,撞倒一名行人后驾车逃逸,逃至莫村太宪桥路段时将肇事车辆砸烂后推落河边毁灭证据,没想到警方这么快就找到自己并将肇事摩托车起回。至此,在交警大队连续3天的鏖战下,“7.24”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成功告破。目前,陈某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要第一时间报警和抢救伤员,切勿肇事逃逸,否则将受到更严厉的法律处罚。

(林志贵 朱金杏 编辑:小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