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7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团队和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第二轮评审的通知

07.03.2017  19:31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7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团队和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第二轮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7年3月10日(周五)。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9号广东大厦。

  (每个项目具体评审时间、地点详见附件。)

  二、评审内容及流程

  本轮评审采取会议答辩评审方式,评审内容包括2017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团队和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具体答辩流程如下。

  1.项目负责人用多媒体演示(Microsoft PowerPoint)介绍项目(每个项目不超过10分钟),主要包括:立项依据(创新性与应用前景)、研究内容方案、研究条件基础(研究团队项目还需介绍“团队合作基础”)和预期目标。

  2.专家质询及答辩(每个项目不超过10分钟)。

  三、注意事项

  (一)材料报送要求

  1.纸质材料报送要求。请项目负责人于答辩当天将申报书及相关材料(一式7份,复印件)自行带至答辩会场,具体材料包括:申报书(签章齐全)、申报人身份证/护照、学位证与职称证书、代表性论文(包括发表刊物首页、目录和正文首页)、申报人主持省级及以上项目合同书、申报人获取专利授权证书、申报人获取省级及以上科技奖项证书、申报人研究成果产业推广效益证明等。论文、合同及其他成果证明材料每项不超过3篇/个。

  2.PPT报送要求。为保障答辩期间PPT演示质量,会务组将提前到会场测试,请申报单位统一于3月8日(周三)12:00前将答辩PPT电子版报送省基金办(联系人:段依竺,电子邮箱:676663169qq.com),邮件名称格式为“团队/培育项目+申报单位+申报人”。

  为保障答辩有序进行,现场不接受替换或修改PPT,报送后不予更换,逾期未报送材料的申报人视为放弃答辩。

  (二)其他事项

  1.请参加答辩的项目负责人尽快做好答辩准备工作,准时参加答辩。项目负责人本人不能参加答辩的,必须于3月8日(周三)12:00前向省基金办告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说明(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由项目第一参加人或第一核心成员参加答辩。

  2.请答辩人提前30分钟到场,到场后在指定区域休息等待,不得喧哗和随意走动。每个项目组入场答辩人员不超过3人,非答辩人员不得入场,且不能旁听其他项目。入场前需向工作人员出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军官证),逾时未到场答辩视为放弃答辩。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

  省基金办 邱 莹,020-83163332;

  段依竺,020-83163335。

  广东大厦联系电话:020-31398295,020-86307687。

  附件: 2017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团队和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第二轮评审清单


 


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