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市开展重大建设项目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加强对重大项目的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风险防控,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
日前,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增城市开展重大建设项目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方案》明确,要对全市重大项目的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尤其是项目资金、投资效益、效能评估等方面,排查廉政风险,加强风险防控,建立覆盖重大建设项目各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网络体系,提高工程建设领域预防腐败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水平,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
《方案》针对建筑领域中,项目审批、土地出让、工程招投标、工程项目建设、设备材料采购等腐败易发多发环节,从严格项目审批管理、构建风险防控体系、加快招投标信用体系建设等八个方面,明确如何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一是加强重要环节审批把关。全面规范审批程序,加强项目建设涉及的规划、土地和项目等重要环节的审批审查把关,并加强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投资规模、资金来源、配套资金落实等情况的审批把关。二是构建风险防控体系。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分类、分组管理的要求,建立项目实施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并向市纪委报告。市纪委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督促风险防控和整改措施落实,开展项目廉情预警工作,推进廉政风险智能防控体系建设。三是重点防控违规出让土地行为。按照我市集约节约土地政策,严格执行土地管理利用规定,完善市场决定土地价格机制,依法控制协议出让范围。重点防控擅自利用划拨土地从事经营活动;防控以各种理由违法减免土地出让金;防控在招商活动中签订违规承诺供地协议;防控以意向性协议代替或规避招、拍、挂程序以及为单位和个人量身定制土地招、拍、挂条件等手段促成特定投资者中标等违规违法行为。四是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认真执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规划和标准有关规定,强化建设工程进场交易管理,并依法将国有资金控股或占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全部纳入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标,防控应招标不招标,不按规定程序招标、围标串标或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招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五是加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加强项目建设勘察、设计和施工管理,防控违规指定勘察、设计单位、违法出租、出借资质,故意提高预算标准等行为;防控违规发放施工许可证;防控违规变更工程设计和工程量清单,加强单项工程合同变更追加用款的审批管理;加强竣工验收管理,防范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颁发证件、交付使用等行为。六是加强防范验收不合格发证或交付使用等违规行为。加强项目建设勘察、设计和施工管理,防控违规指定勘察、设计单位、违法出租、出借资质,故意提高预算标准等行为;防控违规发放施工许可证;防控违规变更工程设计和工程量清单,加强单项工程合同变更追加用款的审批管理;加强竣工验收管理,防范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颁发证件、交付使用等行为。七是实行采购审核和采购失范责任追究。加强采购预算与计划管理,严格采购各项技术指标的综合评审,注重采购后的质量监管;加强委托代理机构、信息公开以及合同履约验收环节的管理,防控指定或违规推荐工程建设材料、降低采购标准或串通供应商以次充好、收取回扣等行为,实行采购审核和采购失范责任追究。八是建立“黑名单”等制度,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建立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投票企业的审查和考评管理机制;健全完善失信惩戒、守信激励制度,促进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用信息平台,全面搜集招投标、合同履约等环节的市场信用记录信息,公开披露典型案件;充分利用信用评价结果,将信用评价结果作为考核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审查投标人资格、确定中标人、企业考核的重要依据、促进以诚信为本的廉洁市场建设;建立“黑名单”制度,加大从业限制力度,充分利用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查询系统,依法限制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建设单位和人员投标,预防商业贿赂犯罪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