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申中层干部差旅费报销有关规定的通知

17.06.2020  18:20

各学院、部处、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差旅费使用管理,根据《关于调整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华南农办〔2017〕142号),现就中层干部差旅费报销有关要求重申如下:

学校中层干部因公出差必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报备)手续;使用学校经费(包括学校预算经费、科研经费等所有经费)报销差旅费时,须提供经审批同意的《华南农业大学中层干部请假单》(从网办大厅按规定办理后打印附上,详见附件)。

 

附件:中层干部请假单(样本)

     

财  务  处

党政办公室

    2020年6月17日

 

(联系人:邱  钧、刘  烨,电  话:85285369、8528773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