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26片历史文化街区将获“量身”规划
十年磨一剑,《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终于通过了审议即将开始生效。这一被业界誉为保护历史建筑的三把“尚方宝剑”的重要法规如何落到实处呢?近日,广州市名城办会同市人大法工委及名城委专家,讨论《条例》的落地办法。广州市国规委副主任郭昊羽透露,将提高名村名镇保护规划的效力,将其作为控规落到实处。另外,对《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中已经公布的26片历史文化街区,郭昊羽透露将在明年对每一片街区制定高标准的保护规划。
修订:保护规划优先于其它规划
现行的《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自1999年3月1日起施行以来,已经为广州市服务16年。随着时代的改变,受金陵台强拆等事件影响,《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修订应运而生。近日,在《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基础上,更名为《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顺利通过广州市人大审议。
郭昊羽介绍,与现行的法规相比,《条例》在保护力度上有显著提升:“《条例》明确了保护规划的权威性,以前比如有控规、交通规划、镇村自己的规划,又有保护规划,有冲突时到底听哪个?现在赋予名村名镇保护规划权力,只要通过了名城委审议,就可以作为控规使用,不需要再融合到控规里面去。”
新《条例》还为特别技术规范开创了提供条件,郭昊羽分析:“比如消防规范,现在的规范不是按历史建筑来的,历史建筑当时不需要遵守现在的规范。老城区要保护会违反消防规范,让业主处于两难。要遵守现在的消防规范,那老楼就没了。这几年在名城保护当中,一直试图突破这一点。”
此外,郭昊羽认为“权责对应”也是新《条例》修缮的亮点。“过去被诟病,光是保,什么都没有。《条例》关于权责一致列了很多条款,鼓励好的活化使用办法。部分活化功能,可以不用报批,这很重要。在上海和天津,很多历史建筑活化用得不错,小的旅游配套,应该在这方面给一点动力。”
计划:保护规划预计明年内完成
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等保护名录,作为保护的法定依据写入《条例》。目前,广州市公布了2批历史建筑名录,总计478处历史建筑。相较之下,上海公布数量为4个批次总计632处,天津则为5个批次总计764处。
郭昊羽透露,广州市第五次文化遗产普查,目前已经确认历史建筑线索700多处,“大多数是按历史建筑的标准来确认的,这些线索加起来,广州未来挂牌的数量将排在前列。”据记者了解,五普中的历史建筑线索均已向业主下发通知函,告知相关保护要求。
除了历史建筑的普查之外,对《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中已经公布的26片历史文化街区,将在明年对每一片街区制定保护规划。目前,仅新河浦等5个街区拥有相应的保护规划,大多数街区的保护规划处于缺位状态。据悉,街区保护规划将按照高标准操作,预计将于明年一年内完成。
此外,《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中的90多处传统村镇,亦将在明年编制保护规划。
焦点1
预保护时效1年是否足够?
在讨论会上,文保专家邓炳权提出,预保护期仅一年,但历史建筑的审批不同于文物,文物的登记审批权力区里可以完成,历史建筑要经市政府批准还要上报省政府,“都是一批批,而不是一个个审批,一年的时间可能来不及干这件事。保护期失效后,怎么办?”
对此,郭昊羽透露,在条例草案阶段,已有专家提出了这个问题,预保护的时间问题一直是讨论的焦点,综合考虑到建设的需要,加上从建筑所有人权益保障的角度出发,最终还是认为预保护不能拖太久,只能通过倒逼的手段,让政府部门加快审批程序。
焦点2
为何预保护期间拆除历史建筑将被重罚?
《条例》中规定,对拆除历史建筑的最高罚款为50万元,而预保护期间的历史建筑若被拆除,最高罚款可达市价的3至5倍。众所周知,以广州的地价,三到五倍肯定是不低的数额。为何会出现这样的反差?
广州市人大法工委的负责人透露,拆除历史建筑的处罚要符合上位法要求,而预保护机制是广州首创的保护办法,并没有上位法的依据。预保护机制在《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首次出现,其中明确在预保护期间拆除建筑或将处以3至5倍的罚款。
焦点3
传统风貌建筑线索将如何保护?
《条例》草案公开后,传统风貌建筑未被列入《条例》之中,受到社会的关注。文保专家汤国华在会上提出,传统风貌建筑是对历史建筑的补充,仅保护独栋的历史建筑,意义也不大。
目前,广州市在普查阶段登记了3000多条传统风貌建筑线索,这些线索将怎么办?郭昊羽认为,历史建筑与传统风貌建筑的区分较难,传统风貌建筑多需要成片保护,对于传统风貌建筑较多的地区升格为历史风貌区或历史文化街区,对于有较大保护价值的直接升格为历史建筑的,其它的传统风貌建筑就不再进行保护。(刘怀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