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银行职员冒充大额存款人签名 骗贷近亿元

03.11.2016  14:38

    信息时报讯(记者 魏徽徽)广州某家银行一名售后服务女经理利用职务之便,勾结多名客户用虚假贷款资料,冒充大额存款人签名,一个月内三次抵押骗贷总额近亿元,导致银行损失9500多万元。近日,该银行女经理与一名同伙在广州中院受审,被控贷款诈骗罪。

    短短一个月骗贷近亿元

    据指控,2015年6月18日,徐某林、张某利伙同同案人陈某武在广州市天河区某银行广东分行,由张某利提供没有真实交易的供销合同及其他贷款所需资料,陈某武找人冒充存款人在相关材料上签名,徐某林利用其银行零售业务客贷中心售后服务经理的身份,在未经存款人陈某某等人同意的情况下,以陈某某等人的3000万元存款为质押,骗取该银行广东分行贷款2850万元。

    2015年6月26日,徐某林伙同同案人陈某武、林某永,以上述同样方式,陈某武找人冒充黄某某等存款人在相关质押贷款材料上签名,徐某林利用上述身份,未经同意就以黄某某名下4000万元存款为质押,骗取该银行广东分行贷款3800万元。2015年7月7日,徐某林、张某利又伙同陈某武,利用上述同样的手段骗取该银行广东分行贷款2850万元。

    经查,上述骗取的贷款由徐某林、张某利、陈某武、林某永等人使用,无法归还,造成该银行广东分行损失9500多万元。控方证据显示,徐某林是被银行保安部扭送公安机关的,当时有客户去银行闹事,徐某林向银行讲述了事情经过。

    据徐某林此前在公安侦查阶段供述,她帮陈某武贷款,陈某武答应给她一套房,她相信了。

    骗贷因还不上贷款有压力?

    先受审的被告人徐某林说“我承认我有错”,3笔贷款将近1亿元,他们的计划是靠后面的贷款覆盖前面的贷款还贷。但辩称“绝不是诈骗贷款,只是骗取贷款,我没有非法占有,我只是配合作用”。法官问“作为银行员工,你为什么要做这种事?”徐某林说,“在这个岗位,其实我是有压力的。

    随后受审的张某利辩称,他贷款是为了经营使用,没有非法占有。整个过程,他只提供了一个虚假的购销协议,其他是按照银行惯例和要求提供的,对伪造质押手续他是不知情不知道。并说“我尊重法庭的判决,法庭判我有罪,我认罪”。

    据悉,目前该案尚待进一步审查。

责任编辑: GDN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