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枫溪长美二村党员村民共编自治制度
29.12.2017 03:34
本文来源: 新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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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一通过,村里个别企业这几年欠的30多万元卫生费、管理费全部收齐了!”近日,潮州市枫溪区长美二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邱培桂拿起手中的村民自治小册子说,“有这个本子就能管好这个村。”
十九大报告指出,乡村振兴的总要求之一是治理有效,并通过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长美二村的经济水平在枫溪区名列前茅,人口约3000人。该村从1999年起,便编制村民自治制度,此后不断进行实名表决修改。依托此制度,枫溪长美二村管理得井井有条,经济社会各方面齐头并进。此次能顺利追缴卫生费等正是因为今年6月村里表决修改了土地管理制度相关条例。
●党员村民共治 实名表决改条例
从1999年起,枫溪长美二村便编制村民自治制度,并不断实名表决修改。邱培桂所说的“本子”是一本有57页纸的《潮州市枫溪区长美二村村民委员会村民自治制度》。这个小册子包罗了全村各种管理制度,共有31大项,包括议事制度、干部选拔、财务管理、村民分配权、养老、医疗、土地、治安、殡葬管理等等。自治制度几乎包含了村民的“生老病死”,各事项与每一位村民都息息相关。
事实上,这是今年6月经过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修改版。该自治制度的第一版则是1999年11月出炉的。相比之下,首版薄得多,仅有34页共21大项。
对自治制度的修改和补充是长期的。长美二村党支部副书记兼村委会副主任邱镇煌介绍说,在平时工作中发现有些内容并未包含在条例里,或是有些条例需要更新,村里便会广泛征求意见、集中表决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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