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印发意见 老年人意外伤害有保险
07.05.2016 02:52
本文来源: 民政厅
《人民日报》( 2016年05月06日 02 版)
本报北京5月5日电 (记者潘跃)近日,全国老龄办、民政部、财政部、中国保监会等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是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医疗等方面社会风险,推进养老服务业和现代保险服务业融合发展的客观需要。
目前,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超过2.22亿,未来20年仍将以年均近千万的规模快速增长。
《意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完善特殊困难群体和重点优抚对象等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险统保的相关政策,完善针对保险公司的激励政策,使意外伤害保险最大限度惠及广大老年人。倡导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为退休职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或对保费给予适当补助。发挥村(居)委会、基层老年协会对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推动和组织作用,鼓励社会组织、爱心人士等捐资为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发挥慈善事业对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支持作用。
本文来源: 民政厅
07.05.2016 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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